Page 32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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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 8 7
第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
弊, 对生产、 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不履行法律
规定的查处职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于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
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
重”: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一) 放纵生产、 销售假药或者有毒、 有
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 2014 年 9 月 22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 二) 放纵依法可能判处 2 年有期徒刑 委员会第 1626 次会议、2014 年 3 月 17 日
以上刑罚的生产、 销售、 伪劣商品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 18
的; 次会议通过 2014 年 11 月 3 日最高人民
( 三) 对 3 个以上有生产、 销售伪劣商 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公布 自 2014
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法释 〔2014〕14 号)
责的;
( 四) 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 为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 保障
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维护药品市场秩
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 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的规定, 现
生产、 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而为其提供贷 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
款、 资金、 账号、 发票、 证明、 许可证件, 或者 解释如下:
提供生产、 经营场所或者运输、 仓储、 保管、 第一条 生产、 销售假药, 具有下列情
邮寄等便利条件, 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 形之一的, 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的, 以生产、 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 ( 一) 生产、 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 婴幼
处。 儿、 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第十条 实施生产、 销售伪劣商品犯 ( 二) 生产、 销售的假药属于麻醉药品、
罪, 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 非法经营等 精神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 放射性药品、
其他犯罪的, 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 避孕药品、 血液制品、 疫苗的;
罚。 ( 三) 生产、 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
第十一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 品、 急救药品的;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 又以暴力、 威 ( 四)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生
胁方法抗拒查处, 构成其他犯罪的, 依照数 产、 销售假药的;
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五) 在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 公共卫生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 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 生
产、 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 从重处罚。 产、 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假药的;
( 六) 两年内曾因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
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 七) 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第二条 生产、 销售假药, 具有下列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