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P. 514

五、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罪       4 7 7

           教育机构学习、 生活期间被性侵害而造成
           人身损害,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
           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上述单位承担赔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制隔离
           偿责任的,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戒毒所工作人员能否成为虐待
               33. 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人性侵害, 其他
                                                  被监管人罪主体问题的批复
           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员、 民政部门等有关单
           位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要求撤销                     ( 2015 年 1 月 29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
           监护人资格, 另行指定监护人的, 人民法院               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依法予以支持。                             2015 年 2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
               34. 对未成年被害人因性侵害犯罪而              民检 察 院 公 告 公 布 施 行      高 检 发 释 字
           造成人身损害, 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 生               〔2015〕2 号)
           活困难的, 各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公
           安机关可会同有关部门, 优先考虑予以司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法救助。                                    你院冀检呈字 〔2014〕46 号 《关于强制
                                               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刑法第二百
                                               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罪主体的请示》 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在绑架                     悉。经研究, 批复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强制隔离戒毒所
               过程中以暴力、 胁迫等手段
                                               是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吸毒成瘾人员限制人
              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
                                               身自由, 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的监管机构, 其
               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履行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属于刑法第二百

            ( 2001 年 11 月 8 日  法函 〔2001〕68 号)  四十八条规定的监管人员。
                                                   对于强制隔离戒毒所监管人员殴打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或者体罚虐待戒毒人员, 或者指使戒毒人
               你院闽高法 〔2001〕128 号 《关于在绑         员殴打、 体罚虐待其他戒毒人员, 情节严
           架过程中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当场劫                  重的, 应当适用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
           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                  定, 以虐待被监管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造
           请示》 收悉。经研究, 答复如下:                   成戒毒人员伤残、 死亡后果的, 应当依照
               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 又以暴力、 胁迫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的
           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 构成犯罪的,                规定, 以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从重处
           择一重罪处罚。                             罚。
                                                   此复。
   509   510   511   512   513   514   515   516   517   518   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