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2 - 侯大利刑侦笔记(1-5)(一部集侦查学、痕迹学、社会学、尸体解剖学、犯罪心理学之大成的教科书式破案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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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

                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同时,该条第一款规定,犯

                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检察机关应当讯问嫌疑人。所

                以,在侦查阶段,当案件被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时,金家所请律

                师围绕嫌疑人不具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三

                十九条规定应当逮捕的情形,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的《无逮捕必要性

                的法律意见》,争取不批准逮捕。



                      金家所请律师所做的工作给了江州警方极大压力,因为根据目前

                所获得证据确实具有明显缺陷,所以,一方面加强审讯,另一方面全

                力加强搜救李晓英的工作。



                      视频追踪组调取了全城大量监控,确定了从停车场开出来的车是

                李晓英的车,然后在西城方向的胜利大道出城,出城后一直在往西

                走,最后消失踪影。从视频追踪组调查的情况来看,李晓英的车被犯

                罪嫌疑人利用,作为逃逸工具;从那天起,在江州城内再也没有看到

                李晓英的车。这也就意味着李晓英如果活着,就是被囚禁在城外。



                      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性,犯罪嫌疑人有车辆在城外,李晓英被带

                入犯罪嫌疑人的车,重新回到城内,李晓英的车辆则留在城外某个地

                方。



                      城郊派出所全面动员,走乡入村进户,查找与李晓英有关的蛛丝

                马迹。数天时间下来,动用大量警力和治安积极分子,仍然一无所

                获。



                      刑警支队二大队则全力以赴抓捕迷幻剂上家狗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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