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2 - 侯大利刑侦笔记(1-5)(一部集侦查学、痕迹学、社会学、尸体解剖学、犯罪心理学之大成的教科书式破案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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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
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同时,该条第一款规定,犯
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检察机关应当讯问嫌疑人。所
以,在侦查阶段,当案件被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时,金家所请律
师围绕嫌疑人不具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三
十九条规定应当逮捕的情形,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的《无逮捕必要性
的法律意见》,争取不批准逮捕。
金家所请律师所做的工作给了江州警方极大压力,因为根据目前
所获得证据确实具有明显缺陷,所以,一方面加强审讯,另一方面全
力加强搜救李晓英的工作。
视频追踪组调取了全城大量监控,确定了从停车场开出来的车是
李晓英的车,然后在西城方向的胜利大道出城,出城后一直在往西
走,最后消失踪影。从视频追踪组调查的情况来看,李晓英的车被犯
罪嫌疑人利用,作为逃逸工具;从那天起,在江州城内再也没有看到
李晓英的车。这也就意味着李晓英如果活着,就是被囚禁在城外。
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性,犯罪嫌疑人有车辆在城外,李晓英被带
入犯罪嫌疑人的车,重新回到城内,李晓英的车辆则留在城外某个地
方。
城郊派出所全面动员,走乡入村进户,查找与李晓英有关的蛛丝
马迹。数天时间下来,动用大量警力和治安积极分子,仍然一无所
获。
刑警支队二大队则全力以赴抓捕迷幻剂上家狗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