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5 - 非自然死亡:我的法医笔记
P. 305
打开胃壁,发现胃里只有少量的液体,在十二指肠发现了少量食
糜,这说明死者在餐后2小时左右死亡。
为明确死因,我们提取了死者的器官,准备送去做病理检验,提
取了胃内容物、胃壁及部分肝脏,准备进行毒物化验。
临走前,赵法医叮嘱我把死者手上的那副“手套”进行了提取。
现场和尸检都发现了异常情况,但无法确定这是一起刑事案件。
赵法医把情况如实进行了汇报,正好下午有个例会,冯大队让大家对
溺水案进行讨论。
“老赵,你先说一下尸检情况吧。”冯大队长看了看坐在旁边的赵
法医。
赵法医用平稳的语速介绍了尸检情况。死者窒息征象明显,死因
为溺水的可能性大。但因为尸体腐败,可能会掩盖其他死因,需要做
病理和毒化排除其他死因。
根据尸体腐败程度,结合水温,初步推断死亡时间在3至5天。根
据胃内容物分析,死者在饭后约2小时死亡。
赵法医最后强调,因为推断水中尸体死亡时间本身难度就很大,
而且尸体已经腐败,所以推断的死亡时间可能会有误差。
另外,死者头部和肩部都存在生前伤,倾向于他人打击形成。
王猛介绍了现场勘查情况,重点说了桥头的监控和河东岸发现的
7个脚印。根据脚印的特征,推断出脚印的主人身高175厘米左右,
年龄30岁左右,体重70公斤左右,负重物的重量约55公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