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0 - 法醫.屍體.解剖室:犯罪搜查216問—專業醫生解開神祕病態又稀奇古怪的醫學和鑑識問題(最新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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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凶手在被害人住家門前留下一封恐嚇信,上頭還有一枚血
指紋。紙條上說,在往後幾天,他會先動手殺害一名年輕教師,然後
下一個就輪到她了。凶手知道資料庫裡沒有他的指紋,所以留下指紋
嘲笑警方。警方會怎麼處理這種情況?他們會不會把紙條送去鑑定,
或者那樣做既花錢又費時?他們會不會把紙條放進證物室,即使案件
尚未發生?
辛西亞.庫姆斯(Cynthia Combs)
加州聖地牙哥市
答——警方的做法取決於他們對這起恐嚇案件有多認真看待,以
及能力而定。如果警方認為其中確實帶有犯意,並不是惡作劇,便會
採取幾項行動:
把任何留在門上或紙條上的指紋全都輸入指紋自動識別系統過濾
一遍,不過由於凶手的資料並未納入系統,也就查不到相符的指紋。
指紋會被保存做為物證,一旦有犯罪嫌疑人經過指認,即可派上用
場。
從血液判定凶手是男是女,將犯嫌名單縮短。這是指血液來自於
凶手的情況下。
他們會找那位女士以及其他關係人談談,像是她的親友、同事、
債主、債務人,以及其他可能協助鎖定潛在犯嫌的所有人士。殺手要
有動機才會恐嚇她,而這類警調工作往往可以查出背後動機。若能查
出是某位學生、同事或前任情人心懷不滿,警方就會深入調查那個人
的過去和現況來尋找更多證據。
恐嚇信會被登記為物證,並由文書鑑識員負責審視。這些人一般
都任職於大型實驗室或在聯邦調查局工作,因此樣本可能得送往這類
實驗室處理。小都市的實驗室不大可能僱有相關人員。
文書鑑定是個引人入勝的複雜領域,無法在這則簡短的回答中說
明。大致來說,鑑識人員會分析筆跡的具體特性以及書寫內容,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