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8 - 法醫.屍體.解剖室:犯罪搜查216問—專業醫生解開神祕病態又稀奇古怪的醫學和鑑識問題(最新修訂版)
P. 218

驗屍時最難判定的事情之一是死者是否曾經溺水。肺部積水量與
                溺斃與否幾無關聯。若某人死於其他因素,接著才被拋進水中,幾小

                時過後,他的肺部就會被動充水。此外,有些溺斃的被害人還會出現
                所謂的「乾溺水」,他們的肺部實際上是沒有水的。


                      起初吸入的水會造成聲帶痙攣並猛然閉合,於是空氣無法進入,
                最後窒息而死。這種聲帶痙攣會讓水不至於進入肺中,因此肺部不會
                積水。法醫會檢視死者的氣道深處和肺部有無吸入殘屑,若能找到,

                則隱指被害人曾吸入水分,為溺斃喪命。這並非定論,卻是一種強烈
                暗示。


                      進行DNA親子鑑定必須取得母親、胎兒和父親的DNA。三者缺
                一不可。至於需要多久才能得到結果,取決於司法轄區的先進程度。

                我對南非現況並不熟悉,所以只能討論美國這裡的做法。主要都市擁
                有設備精良的犯罪鑑識實驗室,內部還設有先進的DNA實驗室,可以
                在二十四小時內得到結果。不過,要是案件堆積造成拖延數週或數
                月,就另當別論了,而且這種情況經常發生。較小的司法轄區需要將
                檢體樣本送至區域級、州級或聯邦調查局實驗室,最後有可能得等上

                好幾個星期。


                       185  聽診器發明之前,醫生如何判定某人死了沒有?






                      問——我正在寫一篇故事背景發生在一八一五年的小說,需要一
                些醫學指點。根據我的研究,聽診器在那個時代尚未發明,那麼醫生
                如何判定一個人死了沒有(斬首這種明顯事例除外)?他們知不知道

                手腕和頸部的脈搏位置,或者只是把耳朵貼著被害人胸膛確認?


                                                                                             黛安.唐納


                                                                                 北卡羅萊納州沙洛特


                      答——聽診器的雛形是一八一六年由何內.雷奈克(Rene
                Laennec)所構思而成,當時他應邀檢查一名疑似患有某種心臟病的

                年輕女子。那個時候,檢查心臟的典型做法是由醫生把耳朵貼著患者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