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2 - Liantzi's Mailbox (I) - Bright Moon 「月白」蓮慈信箱專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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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習「煙供法」(三)





                  「煙供法」是入世法。真正的行者,不能只修「煙供法」,因為當入世法修

              得太多時,很容易入「貪道」。行者應以修清淨法為主,尤其是修「四加行」、「懺

              悔法」、「上師相應法」、「本尊法」等等這些能讓自己得到清淨解脫的法為主。

                  一般人如果修法沒有得到法益好處,就沒有人肯去做。這是很現實的考驗。

              雖然修「煙供法」有許許多多的好處,只要行者在還沒有修到三業清淨之前,

              所做的法總是有污染的,總是不圓滿的。而沒有完全清淨的眾生,都是有欲求

              貪念的,當他得到好處時,如果智慧不夠清明,很容易走偏。行者應該是為了

              去除修行上的障礙,主要配合修持清淨法來修「煙供法」,這樣才是正確的觀念。

                  「煙供法」是布施的法,行者修此法之後,應該是愈來愈懂得布施的法樂。
              修布施法可以將行者從一個很吝嗇的人,變成樂於助人樂天的菩薩。如果行者


              修此法反而是變成很貪心、很自私,缺少慈悲心,只顧自己不顧他人,這就是
              修錯了方向,要趕快懸崖勒馬。因為,很可能行者的冤親債主,在你修法後不


              但沒離開,反而成為你背後的主人。如此一來,修「煙供法」供養冤親債主,
              反而受冤親債主控制,得不償失。因此,若修「煙供法」,行者行為已有偏差,

              便應懺悔,依止傳承,規規矩矩每日一修根本上師相應法及本尊法,以獲得清


              淨殊勝的加持力,在一切清淨無礙後,行者若想再修「煙供法」,便可以修法。
                  所以,行者修「煙供法」,要懂得協調,以清淨法為主,「煙供法」為輔,


              中規中矩地去修,最終將會受益無窮,出世、入世皆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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