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刑事程序 1 0 4 1 立案侦查的案件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 月 1 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 1999 年 1 具体程序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月 18 日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 第七百零七条 本规则具有司法解释 则》 同时废止; 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前发布的 效力,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则不一致 第七百零八条 本规则自 2013 年 1 的, 以本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