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P. 669

6 3 2 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第六条    对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应当根据具体犯罪行为及其指向的对象,
           实施盗窃、 抢劫、 诈骗、 抢夺等行为, 构成犯            确定适用的罪名。
           罪的, 分别以盗窃罪、 抢劫罪、 诈骗罪、 抢夺
           罪等定罪处罚。
               第七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
           收益而予以掩饰、 隐瞒, 构成刑法第三百一
                                                 判决、 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十二条规定的犯罪,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
                                                        若干问题的解释
           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    认定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 犯              ( 2015 年 7 月 6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罪所得收益罪, 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前                 委员会第 1657 次会议通过         2015 年 7 月
           提。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 但查证属实                 20 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            自 2015 年
           的, 不影响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 犯罪所得              7 月 22 日起施行     法释 〔2015〕16 号)
           收益罪的认定。
               上游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 但因行为                   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犯罪,
           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原因依法不予追                  确保人民法院判决、 裁定依法执行, 切实维
           究刑事责任的, 不影响掩饰、 隐瞒犯罪所                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得、 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认定。                      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
               第九条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掩饰、 隐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等法律规定, 就
           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 违法所                 审理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
           得由行为人私分的, 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                 律若干问题, 解释如下:
           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条     被执行人、 协助执行义务人、
               第十条     通过犯罪直接得到的赃款、 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
           赃物,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                 判决、 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情节严
           定的 “犯罪所得”。上游犯罪的行为人对犯                重的, 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
           罪所得进行处理后得到的孳息、 租金等, 应               定, 以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罪处罚。
           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 “犯                     第二条     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
           罪所得产生的收益”。                          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全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采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
           取窝藏、 转移、 收购、 代为销售以外的方法, 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 “其他有能力
           如居间介绍买卖, 收受, 持有, 使用, 加工, 执行而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情形”:
           提供资金账户, 协助将财物转换为现金、 金                   ( 一) 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
           融票据、 有价证券, 协助将资金转移、 汇往              情况、 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
           境外等,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 经采取罚款或者拘
           规定的 “其他方法”。                         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第十一条     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 犯罪             ( 二) 伪造、 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
           所得收益罪是选择性罪名, 审理此类案件, 力的重要证据, 以暴力、 威胁、 贿买方法阻
   664   665   666   667   668   669   670   671   672   673   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