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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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出现暴力抗法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 公 号) 和国土资源部 《非法采矿、 破坏性采矿
安机关要依法妥善处置。处置工作中, 要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的规定》
坚持 “三个慎用” 原则, 以教育疏导为主, 防 ( 国土资发 〔2005〕175 号) 办理。
止矛盾激化。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五、 积极做好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工作
和公安机关要建立专门的联系渠道, 确定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人民检
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的部门和人员, 切 察院、 公安机关在查办国土资源违法犯罪
实加强执法衔接与沟通配合。 案件过程中, 要严格按照国务院 《行政执法
四、 加强涉嫌犯罪案件调查中的协助 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国务院
配合 2001 年第 310 号令)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全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人民检 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
察院、 公安机关在调查国土资源违法犯罪 室、 公安部、 监察部 《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
案件过程中要互相协助和支持。 时移 送 涉 嫌 犯 罪 案 件 的 意 见》( 高 检 会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查办涉嫌国土 〔2006〕2 号) 和国土资源部、 最高人民检察
资源违法犯罪案件, 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同 院、 公安部 《关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移
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派员协助, 或者 送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 国
向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办案 土资发 〔2008〕203 号) 做好案件移送工作。
件所需的相关材料; 就政策性、 专业性问题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国家机关工作
提出咨询的, 相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人员有非法批准征用、 占用土地、 非法低价
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贪污贿赂、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办涉嫌国土 渎职等行为, 达到刑事追诉标准、 涉嫌犯罪
资源违法犯罪案件, 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同 的, 要依法及时向人民检察院移送; 发现单
级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派员协助调查或 位或者个人有非法转让、 倒卖土地使用权、
参加案件讨论; 就罪与非罪、 此罪与彼罪的 非法占用农用地、 非法采矿、 破坏性采矿等
界限, 证据的固定和保全等问题向人民检 行为, 达到刑事追诉标准、 涉嫌犯罪的, 要
察院、 公安机关进行咨询; 对有证据证明涉 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嫌犯罪的, 应依法移送人民检察院或者公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人民检察院、
安机关, 如果行为人可能逃匿或者销毁证 公安机关要建立移送工作制度, 进一步规
据, 应在移送时一并告知受理案件机关。 范案件移送工作。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在侦查、 批准逮 六、 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
捕、 公诉过程中, 需要确定耕地破坏程度 当前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难以
的, 可以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 执行到位、 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难以有
请, 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 效遏制、 国土资源违法犯罪人员难以得到
论, 并及时向申请单位提供。矿产资源破 应有的法律制裁等问题非常突出, 严重影
坏价值的鉴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 响了国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
理非法采矿、 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 源部将配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9 院、 公安部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