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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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 4 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收受                 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 情妇( 夫) 以及其他
           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 以受贿罪                 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的共犯论处。                                  十二、 关于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
               八、 关于收受贿赂物品未办理权属变               策的问题
           更问题                                     依照本意见办理受贿刑事案件, 要根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                据刑法关于受贿罪的有关规定和受贿罪权
           托人谋取利益, 收受请托人房屋、 汽车等物               钱交易的本质特征, 准确区分罪与非罪、 此
           品, 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                 罪与彼罪的界限, 惩处少数, 教育多数。在
           理权属变更登记的, 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从严惩处受贿犯罪的同时, 对于具有自首、
               认定以房屋、 汽车等物品为对象的受               立功等情节的, 依法从轻、 减轻或者免除处
           贿, 应注意与借用的区分。具体认定时, 除               罚。
           双方交代或者书面协议之外, 主要应当结
           合以下因素进行判断: ( 1) 有无借用的合理
           事由; ( 2) 是否实际使用; ( 3) 借用时间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长短; ( 4) 有无归还的条件; ( 5) 有无归还           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
           的意思表示及行为。
                                                   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
               九、 关于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问
                                                        犯罪分子的通知
           题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                 ( 1999 年 3 月 4 日  高检会 〔1999〕1 号)
           退还或者上交的, 不是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 因自身或者与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人民
           其受贿有关联的人、 事被查处, 为掩饰犯                检察院, 解放军军事法院、 军事检察院:
           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 不影响认定受贿                      近一时期, 各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罪。                                  依法严肃惩处了一批严重受贿犯罪分子,
               十、 关于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 离职后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还有一些大
           收受财物问题                              肆拉拢、 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分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                子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追究, 他们继续
           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 约定在其离                 进行行贿犯罪, 严重危害了党和国家的廉
           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 并在离职后收受的, 政建设。为依法严肃惩处严重行贿犯罪,
           以受贿论处。                              特作如下通知: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                    一、 要充分认识严肃惩处行贿犯罪, 对
           托人谋取利益, 离职前后连续收受请托人                 于全面落实党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 把反腐
           财物的, 离职前后收受部分均应计入受贿                 败斗争引向深入, 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受贿
           数额。                                 犯罪的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
               十一、 关于 “特定关系人” 的范围              院要把严肃惩处行贿犯罪作为反腐败斗争
               本意见所称 “特定关系人”, 是指与国             中的一项重要和紧迫的工作, 在继续严肃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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