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5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P. 857
8 2 0 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指下列行为: 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
( 一)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 土完整, 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根据宪
使、 资助他人实施, 或者境内外机构、 组织、 法, 制定本法。
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 第二条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 大陆
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
( 二)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 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
( 三)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 义务。
境外机构、 组织、 个人实施或者指使、 资助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
他人实施, 或者境内机构、 组织、 个人与其 “台独” 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 任何方式把
相勾结实施的窃取、 刺探、 收买或者非法提 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 或者策动、 引诱、 收 第三条 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
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问题。
( 四) 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解决台湾问题, 实现祖国统一, 是中国
( 五) 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的内部事务, 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 公安机 第四条 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
关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履 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行防范、 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 第五条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是实现
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 适用本法的有 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关规定。 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 最符合台
第四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
1993 年 2 月 22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的诚意, 尽最大的努力, 实现和平统一。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 国家和平统一后, 台湾可以实行不同
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同时废止。 于大陆的制度, 高度自治。
第六条 国家采取下列措施, 维护台
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 发展两岸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一) 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 增进
了解, 增强互信;
反分裂国家法
( 二) 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
( 2005 年 3 月 14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作, 直接通邮通航通商, 密切两岸经济关
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5 年 3 月 14 系, 互利互惠;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4 号公布 ( 三) 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 科技、 文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化、 卫生、 体育交流, 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
优秀传统;
第一条 为了反对和遏制 “台独” 分裂 ( 四) 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势力分裂国家, 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维护台 ( 五) 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