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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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前款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 民用航空站、 商场、 公园、 影剧院、 展览会、 运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 聚众堵塞交通
人员,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或者破坏交通秩序, 抗拒、 阻碍国家治安管
第二百八十九条 【故意伤害罪 】 【故 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情节严重的, 对
意杀人罪 】 【抢劫罪】 聚众 “打砸抢”, 致人 首要分子,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伤残、 死亡的, 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管制。
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危
者抢走公私财物的, 除判令退赔外, 对首要 险物质罪 】 【编造、 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
分子, 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 罪】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 毒害性、 放射性、 传
罪处罚。 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或者编造爆炸威胁、 生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化威胁、 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 或者明知是
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情节严重, 致使工 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 严重扰乱社
作、 生产、 营业和教学、 科研、 医疗无法进 会秩序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行, 造成严重损失的, 对首要分子, 处三年 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积极参加 刑。
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编造虚假的险情、 疫情、 灾情、 警情, 在
剥夺政治权利。 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 或者明知
【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聚众冲击国家 是上述虚假信息, 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
机关, 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 造成严 他媒体上传播,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处三
重损失的, 对首要分子,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
有期徒刑; 对其他积极参加的, 处五年以下有 后果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②
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 聚众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 经行政 斗殴的, 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 处
处罚后仍不改正, 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三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
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情形之一的, 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
多次组织、 资助他人非法聚集, 扰乱社 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会秩序, 情节严重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 ( 一) 多次聚众斗殴的;
罚。 ① ( 二) 聚众斗殴人数多, 规模大, 社会影
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公共场 响恶劣的;
所秩序、 交通秩序罪】 聚众扰乱车站、 码头、 ( 三) 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
① 根据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 》 修改。原第一款条文为 : “聚众扰乱
社会秩序, 情节严重, 致使工作、 生产、 营业和教学、 科研无法进行, 造成严重损失的, 对首要分子, 处三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积极参加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增加
二款, 作为第三款、 第四款。
② 根据 2001 年 12 月 29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三) 》 增加。根据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 》 增加一款, 作为第二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