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2 - 非自然死亡:我的法医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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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联系了南方某公安局,他们那边硅藻检验工作很成熟,正好
我有个师兄在那边做法医,领导就让我具体负责硅藻检验事宜。
我们赶紧提取了事发河流的水样、死者家中小池塘的水样,与死
者器官一起进行检验。
来回折腾了好几天,总算是有了结果。检验结果验证了我们的怀
疑:死者的确是溺水死亡,但死者器官与水体中的硅藻种类及数量比
例不相符,这说明死者并非在彩虹桥下的河中溺亡。
树枝上的硅藻和死者家中小池塘里的硅藻相同,而且和死者体内
硅藻相同,结合院子里的假山和小树损伤情况,说明第一现场就在死
者家中。
事情很明显了,死者在家中小池塘溺亡后被运往河中抛尸。
但按常理分析,死者应该在经过打斗后丧失抵抗的情况下溺亡,
否则那个小池塘不足以让人溺亡。折断的树枝和破损的小宝塔恰恰也
说明了这一点。
大家惊出一身冷汗,幸亏之前尸检做得很全面,对器官进行了病
理检验,否则就死无对证了。
树枝的形态与死者身上的伤符合,上面的硅藻也说明这根树枝很
可能就是作案工具。但缺乏DNA证据,不能百分之百认定是作案工
具。
我们在孟凡辉家那辆别克凯越车的后备厢里找到一个灭火器,灭
火器的底面直径是10厘米,而且上面检出了死者的D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