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2 - 非自然死亡:我的法医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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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联系了南方某公安局,他们那边硅藻检验工作很成熟,正好

                我有个师兄在那边做法医,领导就让我具体负责硅藻检验事宜。



                      我们赶紧提取了事发河流的水样、死者家中小池塘的水样,与死

                者器官一起进行检验。



                      来回折腾了好几天,总算是有了结果。检验结果验证了我们的怀

                疑:死者的确是溺水死亡,但死者器官与水体中的硅藻种类及数量比

                例不相符,这说明死者并非在彩虹桥下的河中溺亡。



                      树枝上的硅藻和死者家中小池塘里的硅藻相同,而且和死者体内

                硅藻相同,结合院子里的假山和小树损伤情况,说明第一现场就在死

                者家中。



                      事情很明显了,死者在家中小池塘溺亡后被运往河中抛尸。



                      但按常理分析,死者应该在经过打斗后丧失抵抗的情况下溺亡,

                否则那个小池塘不足以让人溺亡。折断的树枝和破损的小宝塔恰恰也

                说明了这一点。



                      大家惊出一身冷汗,幸亏之前尸检做得很全面,对器官进行了病

                理检验,否则就死无对证了。


                      树枝的形态与死者身上的伤符合,上面的硅藻也说明这根树枝很


                可能就是作案工具。但缺乏DNA证据,不能百分之百认定是作案工
                具。



                      我们在孟凡辉家那辆别克凯越车的后备厢里找到一个灭火器,灭

                火器的底面直径是10厘米,而且上面检出了死者的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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