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法医报告:死亡教会我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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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的话,万一我遭遇什么不测,或者我的尸体在我死后很久才被找

                到,我手腕上的那一圈文身应该会给鉴定小组一些线索,让他们的工

                作稍微容易一点,但我现在还没有鼓起勇气去文身。我还记得我曾经
                走进因弗内斯的一家珠宝店,想打耳洞,作为给自己的15岁生日礼

                物。我当时真的特别紧张,我跟店主说,如果你们让我先预约,下次

                再来的话,我肯定就没有勇气了,所以要是今天不打的话,我就永远

                都不打了。所以我觉得我可能永远都鼓不起勇气去文身了。

                      有一些穷凶极恶的凶手想要尸体完完全全地消失,比如用化学物

                质或者火烧。溶解尸体并不像有的人想的那样简单容易。强酸和强碱

                是非常危险的化学物质,而且大量囤积这样的化学物质肯定会引起注
                意。想要找到在毁尸过程中不被强酸强碱腐蚀的容器也不容易。


                      我曾经协助调查过一起发生在英国北部的案件,一个男子承认自

                己杀死了他的岳母,还处理了尸体。他声称自己把岳母的尸体放在浴
                缸里用醋和烧碱完全溶解,还把尸体溶液冲到了下水道。他编造的这

                个故事被他拙劣的化学知识出卖了。醋是一种酸,烧碱是一种碱性物

                质,这两种物质在一起会相互中和。而且,在商店能买到的这些化学
                物质的腐蚀强度不可能溶解成人的骨骼、牙齿和软骨,让尸体变成可

                以冲到下水道的液体。能溶解尸体的酸必须非常强,正常的家庭用下

                水管道可以承受这种酸的可能性为零。


                      虽然有人自首,但是被告提供的证据是一眼就能看穿的幼稚把
                戏。这名男子后来又改口说他把自己的岳母剁成块扔到城市中不同的

                垃圾桶里,但我们在垃圾桶里也没有发现死者的任何踪迹。还有那些

                流传在他家乡的谣言,说他把岳母的尸体放到了自己的烤肉店里,但
                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实这种说法。


                      第二种常见的肢解尸体的类型叫作过度肢解,有的时候我们也把

                这种行为解读为“过度杀害”。凶手在杀人过程中的极端愤怒延续,肢

                解尸体就是这种愤怒延续的表现形式。但这种形式的特点其实是更具
                有偶然性,并不具有逻辑上的缜密性。在这样的案件中,肢解在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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