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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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犯罪与刑罚   1 5 7

           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
           通知》( 发布日期: 1991 年 6 月 6 日)
               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广东省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
           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
                                                  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通知》( 发布日期: 1993 年 8 月 18 日)
                                                    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
               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广西壮族
                                                      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
           自治区、 四川省、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通知》( 发布日                  ( 1997 年 12 月 23 日  法释 〔1997〕11 号)
           期: 1996 年 3 月 19 日)
               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贵州省高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                      你院 《关于对故意伤害、 盗窃( 重大)
           通知》( 发布日期: 1997 年 6 月 23 日)         等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 能否附加
               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              剥夺政治权利的请示》 收悉。经研究, 答复
           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                  如下:
           的通知》( 发布日期: 1997 年 9 月 26 日)            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对于故意
                                               杀人、 强奸、 放火、 爆炸、 投毒、 抢劫等严重
                                               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可以附加剥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                     政治权利。对故意伤害、 盗窃等其他严重
              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                     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 犯罪分子主观恶性
             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                     较深、 犯罪情节恶劣、 罪行严重的, 也可以
                                               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1998 年 8 月 7 日  法释 〔1998〕18 号)
                                                   此复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冀高法 〔1998〕40 号 《关于审判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
           对怀孕妇女在公安预审羁押期间自然流
                                                  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
           产, 是否适用死刑的请示》 收悉。经研究,
           答复如下:                                      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                    ( 2011 年 4 月 20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流产后, 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 交付审判                委员会第 1519 次会议通过         2011 年 4 月
           的, 应当视为 “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依             25 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            自 2011 年
           法不适用死刑。                             5 月 1 日起施行     法释 〔2011〕8 号)
               此复
                                                   为正确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
                                               正案( 八) 》 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
                                               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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