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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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罪 5 0 1
终身。经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已被执行 发生性关系, 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应从重处
死刑。 罚, 但其当庭自愿认罪, 可酌定从轻判处。
【要旨】 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 认定被告人王先
死刑依法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 华犯强奸罪, 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宣判后,
罪分子。对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 绑架、 爆 被告人未上诉, 公诉机关也未提出抗诉, 判
炸等涉黑、 涉恐、 涉暴刑事案件中罪行极其 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严重, 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严重 ( 三) 典型意义
危害公民生命权, 或者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本案是一起性侵未成年继子女的案
的被告人, 依法应当判处死刑, 人民法院未 件。随着社会的发展, 再婚家庭中性侵未
判处死刑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出抗 成年继子女的案件日益成为性侵案件中突
诉。 出的一类。特别是在偏远、 落后的西部山
【相关法律规定】 区, 生活习惯加之经济条件比较恶劣, 再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 后的家长无暇顾及未成年人成长中应当具
条、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百九十四条 ; 《中 有的人身防范意识和常识, 最终导致再婚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七 的配偶得以甚至长期伤害未成年人, 给未
条、 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成年人造成一生难以愈合的伤痕。此案警
示公众: 应当加强对妇女儿童普及自我保
护的防范意识和常识, 共同防治此类恶性
典型案例
案件的发生。
二、 曾冰故意伤害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八起侵害 ( 一) 基本案情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2012 年 5 月, 被告人曾冰经人介绍认
( 2015 年 9 月 1 日) 识了现任丈夫许某, 随后即与许某以及许
某与前妻生育的女儿小佳( 案发时不满 3
一、 王先华强奸案 岁) 一起生活。为阻止许某与前妻联系, 曾
( 一) 基本案情 冰经常大发雷霆, 怀孕后更是时常对非亲
被告人王先华与刘永翠( 被害人之母) 生的小佳严厉苛责, 打骂不断。
同居, 双方育有一女王某, 刘永翠前夫之女 2013 年 1 月 1 日下午 5 时, 曾冰在家
梁某( 2007 年出生) 与其共同生活。2014 中叫小佳洗澡, 小佳哭闹着不愿意。一怒
年 1 月 18 日, 王某腿部烫伤出院后回到家 之下, 曾冰用手打、 推小佳的脸和颈部, 小
中, 刘永翠怕梁某晚上睡觉会蹬到王某烫 佳跌倒在地上致头部受伤。刚开始, 曾冰
伤处, 便让梁某与被告人王先华在另间卧 并未在意, 但之后小佳开始神志不清, 伴随
室同睡。当晚, 被告人王先华将梁某强奸。 有呕吐和昏迷症状。曾冰这才叫上亲戚一
( 二) 裁判结果 起将小佳送至医院抢救, 但终因伤情太重,
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小佳于 1 月 7 日死亡。经法医鉴定, 小佳
被告人王先华强行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死亡原因为重型颅脑损伤, 左额顶部硬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