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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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毒品案件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 的, 购买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或者运输、 携
问题 带、 寄递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进出境的, 依照
刑法对毒品犯罪规定了并处罚金或者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 以制造毒品
没收财产刑, 司法实践中应当依法充分适 罪定罪处罚。
用。不仅要依法追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及 以加工、 提炼制毒物品为目的, 购买麻
其收益, 还要严格依法判处被告人罚金刑 黄碱类复方制剂, 或者运输、 携带、 寄递麻
或者没收财产刑, 不能因为被告人没有财 黄碱类复方制剂进出境的, 依照刑法第三
产, 或者其财产难以查清、 难以分割或者难 百五十条第一款、 第三款的规定, 分别以非
以执行, 就不依法判处财产刑。 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走私制毒物品罪定罪
要采取有力措施, 加大财产刑执行力 处罚。
度。要加强与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的协作, 将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拆除包装、 改变
对毒品犯罪分子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 依法 形态后进行走私或者非法买卖, 或者明知
及时采取查封、 扣押、 冻结等措施, 防止犯罪 是已拆除包装、 改变形态的麻黄碱类复方
分子及其亲属转移、 隐匿、 变卖或者洗钱, 逃 制剂而进行走私或者非法买卖的, 依照刑
避依法追缴。要加强不同地区法院之间的 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 第三款的规定, 分
相互协作配合。毒品犯罪分子的财产在异 别以走私制毒物品罪、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
地的, 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 罪定罪处罚。
人民法院代为执行。要落实和运用有关国 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或者运
际禁毒公约规定, 充分利用国际刑警组织等 输、 携带、 寄 递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进 出
渠道, 最大限度地做好境外追赃工作。 境, 没有证据证明系用于制造毒 品或者
走私、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 或者未达到走
私制毒物品罪、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定罪数量标准, 构成非法经营罪、 走私普
公安部关于办理走私、 非法买卖 通货物、 物品罪等其他犯罪的, 依法定罪
处罚。
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
实施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的行为, 同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构成其他犯罪的, 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
( 2012 年 6 月 18 日 法发 〔2012〕12 号) 罪处罚。
二、 关于利用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加工、
为从源头上打击、 遏制毒品犯罪, 根据 提炼制毒物品行为的定性
刑法等有关规定, 结合司法实践, 现就办理 以制造毒品为目的, 利用麻黄碱类复
走私、 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 方制剂加工、 提炼制毒物品的, 依照刑法第
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 提出以下意见: 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 以制造毒品罪定罪
一、 关于走私、 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 处罚。
制剂等行为的定性 以走私或者非法买卖为目的, 利用麻
以加工、 提炼制毒物品制造毒品为目 黄碱类复方制剂加工、 提炼制毒物品的, 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