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南特秩序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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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規則

一、活動時間:2016.3.19~2016.3.20
二、活動地點:國立臺南大學、臺南市立體育公園、臺南市立中山國中。
三、參加對象:原全國大專院校特殊教育系改制之日間部學生及隸屬該系

      之研究所碩士班日間部學生。
四、報名規定(不含個人賽):每校各項運動賽事每組限報一隊,人數不

      限一人同項比賽限報一隊,不同比賽不限。
五、活動項目
(一)籃球:男子組、女子組
(二)排球:男子組、女子組
(三)桌球:團體賽(男單、女單、男雙、女雙)、個人賽(男單、女單、

         男雙、女雙)
(四)羽球:團體賽(男雙、女雙)、個人賽(男雙、女雙)
(五)趣味競賽
六、 大會規則
(一)檢錄方式
1.選手名單上之球員方可檢錄,惟研究生每場得檢錄 2 人並上場 1 人;未

   在檢錄名單上之球員即不得出賽。
2.參賽隊伍於賽前 30 分鐘到大會檢錄處進行檢錄(以該場檢錄台時間為

   準),攜帶具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本)且具可辨識照片,若無註
   冊章需再提供在學證明(需有校方戳章),開賽後 10 分鐘內進行補檢錄,
   逾時不受理。
3.雙方資格審驗,應於裁判宣告比賽開始前提出並完成;若比賽開始後提
   出,則不受理。
4.任一隊伍出賽之選手不符報名規定,或是檢錄未報名參加之選手,有失
   比賽公正性之校系,則取消其比賽資格和該參賽者所有場次之相關成
   績,其對手之隊伍無條件晉級,且扣除保證金 500 元,並公布該學校和
   參賽者姓名。
(二)未帶學生證之證明申請方式
1.欲辦理申請身份證明事宜請至大會服務台,申請時間為早上 8:00-
   12:00,逾時不受理。
2.選手需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以提供工作人員查核證明其選手身份。
3.請選手登錄其校系之校務行政系統,經系統顯示其名字、系級與選手名
   單上核對相符者即通過身分認證。
4.達成上述兩項條件者,將請選手簽署切結書以示負責,並由工作人員拍
   照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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