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南特秩序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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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表)

若該選手未帶學生證欲申請 500 元     依大會規則取消其比賽資格

身份證明,無法通過兩項認           和該參賽者之所有場次之相

證程序或身份遭到質疑經確           關成績,其對手之隊伍無條

認發現確為不符者               件晉級,並公布該學校和參

                       賽者姓名

當各校確認選手名單後,將 500 元     依大會規則取消該名球員的

在領隊臉書社團上公佈選手 (被申訴方) 比賽資格並公布該學校和參

名單,屆時各校領隊可主動           賽者姓名

查看每間學校的選手姓名,

從中查核不符合報名資格的

球員

開賽前可對對方選手提出異 500 元     立即取消該隊伍繼續比賽之

議,再由該場裁判審核,如           資格,亦建議下一屆特大盃

屬實者                    主辦單位取消該隊當屆之參

                       賽資格並公布該學校和參賽

                       者姓名

3.若各校已被扣除保證金,而各校之隊伍又再違反扣除保證金之規定,則

各校系隊需於活動結束後(3/20)統一由各校領校將罰金相同的金額利

用匯款或直接繳交於大會服務台,以示負責。未繳交之隊伍將建議下一

屆特大盃主辦單位取消該隊當屆之參賽資格。

4.保證金退還方式:保證金則會於活動結束後(3/20 當日),請各校領袖

於大會簽退取保證金單,並拿取保證金,如需提早回程之學校,需告知

大會服務台進行領取,如於大會場復時間尚未領取,則不受理領取事宜。

#其他未盡事宜,以大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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