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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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犯罪与刑罚   1 8 9

               3.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可增加基准刑                 2. 在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 可根据
           的 10% ~ 30% :                       寻衅滋事次数、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增加
               ( 1) 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职务、 履行           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职责的;                                可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 2) 持械妨害公务的;                       ( 1) 每增加一人轻微伤, 可增加二个月
               ( 3) 烧毁警用、 公务车辆的。               至三个月刑期;
               4. 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的, 可以减少                 ( 2) 每增加一人轻伤, 可增加三个月至
           基准刑的 10% ~ 30% 。                    六个月刑期;
               八、 聚众斗殴犯罪                           ( 3) 每增加寻衅滋事一次, 增加六个月
               1. 构成聚众斗殴犯罪的, 可根据下列             至九个月刑期。
           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可增加基准刑
               ( 1) 犯罪情节一般的, 可在六个月至一           的 10% ~ 30% :
           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1) 在预防、 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
               ( 2) 聚众斗殴 3 次的; 聚众斗殴人数          害期间寻衅滋事的;
           多, 规模大, 社会影响恶劣的; 在公共场所                  ( 2) 持械进行寻衅滋事的;
           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 造成社会秩序严                     ( 3) 带有黑社会性质或地方恶势力性
           重混乱的; 或者持械聚众斗殴的, 可在三年               质的。
           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十、 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 犯罪所得收
               2. 在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 可根据             益犯罪
           聚众斗殴人数、 次数、 伤害后果等犯罪事实                   1. 构成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 犯罪所得
           和情节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                  收益犯罪的, 可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
           形之一的, 可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1) 每增加一人轻微伤, 增加二个月至               ( 1) 犯罪情节一般的, 可在拘役至六个
           三个月刑期;                              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2) 每增加一人轻伤, 增加三个月至六               ( 2) 涉及盗窃、 抢劫、 诈骗、 抢夺的机动
           个月刑期;                               车 5 辆或者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 或者情节
               ( 3) 每增加聚众斗殴一次, 增加六个月           严重的, 可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
           至九个月刑期。                             确定量刑起点。
               3.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可增加基准刑                 2. 在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 可根据
           的 10% ~ 30% :                       犯罪数额、 次数和其他犯罪情节的严重程
               ( 1) 带有黑社会性质或地方恶势力性             度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质的;                                     3.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可增加基准刑
               ( 2) 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               的 10% ~ 30% :
               九、 寻衅滋事犯罪                           ( 1) 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的救灾、 抢险、
               1. 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 可在六个月至 防汛、 优抚、 救济、 医疗款物及其收益的;
           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2) 以两个罪名并列定罪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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