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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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3 2 7
第八条 二次以上实施内幕交易或者 输假币等犯罪活动,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
泄露内幕信息行为, 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 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
处理的, 应当对相关交易数额依法累计计算。 题解释如下:
第九条 同一案件中, 成交额、 占用保 第一条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 2000
证金额、 获利或者避免损失额分别构成情 元以上不满 3 万元或者币量在 200 张( 枚)
节严重、 情节特别严重的, 按照处罚较重的 以上不足 3000 张( 枚) 的, 依照刑法第一百
数额定罪处罚。 七十条的规定, 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
构成共同犯罪的, 按照共同犯罪行为 徒刑, 并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金。
人的成交总额、 占用保证金总额、 获利或者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 3 万元以上的,
避免损失总额定罪处罚, 但判处各被告人 属于 “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
罚金的总额应掌握在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 行为人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与他人事前
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通谋, 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 依照刑
第十条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 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定的 “违法所得”, 是指通过内幕交易行为 第二条 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 构
所获利益或者避免的损失。 成犯罪的, 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
内幕信息的泄露人员或者内幕交易的 定, 以购买假币罪定罪, 从重处罚。
明示、 暗示人员未实际从事内幕交易的, 其 行为人出售、 运输假币构成犯罪, 同时
罚金数额按照因泄露而获悉内幕信息人员 有使用假币行为的, 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
或者被明示、 暗示人员从事内幕交易的违 一条、 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 实行数罪并
法所得计算。 罚。
第十一条 单位实施刑法第一百八十 第三条 出售、 购买假币或者明知是
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具有本解释第六条 假币而运输, 总面额在 4000 元以上不满 5
规定情形之一的, 按照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万元的, 属于 “数额较大”; 总面额在 5 万元
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不满 20 万元的, 属于 “数额巨大”; 总
面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 属于 “数额特别巨
大”, 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定定罪处罚。
第四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
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
作人员购买假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假币换取货币, 总面额在 4000 元以上不
( 2000 年 4 月 20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满 5 万元或者币量在 400 张( 枚) 以上不足
委员会第 1110 次会议通过 2000 年 9 月 8 5000 张( 枚) 的, 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
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 自 2000 年 9 徒刑, 并处 2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金;
月 14 日起施行 法释 〔2000〕26 号) 总面额在 5 万元以上或者币量在 5000 张
( 枚) 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 10 年
为依法惩治伪造货币, 出售、 购买、 运 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 2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