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P. 790

八、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7 5 3

           服刑。服刑期间, 高俊宏认识了服刑犯人                 斌犯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 判处有期
           赵金喜, 并请赵金喜为其办理保外就医。 徒刑三年。
           赵金喜找到时任吉林监狱第五监区副监区
           长的被告人林志斌, 称高俊宏愿意出钱办                  指导案例 3 号: 潘玉梅、 陈宁受贿案           ①
           理保外就医, 让林志斌帮忙把手续办下来。
           林志斌答应帮助沟通此事。之后赵金喜找                      【关键词】
           到服刑犯人杜迎涛, 由杜迎涛配制了能表                     刑事    受贿罪 “合办” 公司受贿          低
           现出患病症状的药物。在赵金喜的安排
                                               价购房受贿       承诺谋利     受贿数额计算
           下, 高俊宏于同年 3 月 24 日服药后 “发病”
                                               掩饰受贿退赃
           住院。林志斌明知高俊宏伪造病情, 仍找
                                                   【裁判要点】
           到吉林监狱刑罚执行科的王连发( 另案处
                                                   1.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理) , 让其为高俊宏办理保外就医, 并主持
                                               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并与请托人以 “合办”
           召开了对高俊宏提请保外就医的监区干部
                                               公司的名义获取 “利润”, 没有实际出资和
           讨论会。会上, 林志斌隐瞒了高俊宏伪造
                                               参与经营管理的, 以受贿论处。
           病情的情况, 致使讨论会通过了高俊宏的
                                                   2. 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请托事
           保外就医申请, 然后其将高俊宏的保外就
                                               项而收受其财物, 视为承诺 “为他人谋取利
           医相关材料报到刑罚执行科。期间高俊
                                               益”, 是否已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谋取到
           宏授意其弟高俊卫与赵金喜向林志斌行
                                               利益, 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贿人民币 5 万元( 林志斌将其中 3 万元交
                                                   3.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王连发) 。2004 年 4 月 28 日, 经吉林监狱
                                               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
           呈报,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以高俊宏双肺肺
                                               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等物品的, 以受贿论
           炎、 感染性休克、 呼吸衰竭, 批准高俊宏暂
                                               处, 受贿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
           予监外执行一年。同年 4 月 30 日, 高俊
                                               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
           宏被保外就医。2006 年 5 月 18 日, 高俊
                                                   4.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后, 因与其
           宏被收监。
                                               受贿有关联的人、 事被查处, 为掩饰犯罪而
              【诉讼过程】
                                               退还的, 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2008 年 10 月 28 日, 吉林省长春市宽
                                                   【相关法条】
           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林志斌涉嫌徇私舞弊暂
           予监外执行一案立案侦查。2009 年 8 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
           日,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林志斌涉                 条第一款
           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向长春市宽城                      【基本案情】
                                                           9
           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9 年 10 月 20                2003 年 8、 月间, 被告人潘玉梅、 陈宁
           日,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作出( 2009) 宽            分别利用担任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
           刑初字第 223 号刑事判决, 以被告人林志              街道工委书记、 迈皋桥办事处主任的职务

              ①  案例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785   786   787   788   789   790   791   792   793   794   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