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P. 1055
1 0 1 8 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的监督, 由公诉部门办理。 事实;
第五百四十一条 强制医疗的申请由 ( 四) 公安机关对涉案精神病人进行鉴
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 定的程序是否合法, 涉案精神病人是否依
检察院提出; 由被申请人居住地的人民检 法不负刑事责任;
察院提出更为适宜的, 可以由被申请人居 ( 五) 涉案精神病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
住地的基层人民检察院提出。 会的可能;
第五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向人民 ( 六) 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 不宜移
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应当制作强制 送的证据的清单、 复制件、 照片或者其他证
医疗申请书。强制医疗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
包括: ( 七) 证据是否确实、 充分;
( 一) 涉案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 ( 八) 采取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是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出生地、 户籍地、 适当。
身份证号码、 民族、 文化程度、 职业、 工作单 第五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
位及职务、 住址, 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 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后三
的情况及处所等; 十日以内作出是否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的决
( 二) 涉案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基 定。
本情况, 包括姓名、 住址、 联系方式等;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案件,
( 三) 案由及案件来源; 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
( 四) 涉案精神病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 四条规定条件的, 应当作出不提出强制医
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的 疗申请的决定, 并向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理
事实, 包括实施暴力行为的时间、 地点、 手 由; 认为需要补充证据的, 应当书面要求公
段、 后果等及相关证据情况; 安机关补充证据, 必要时也可以自行调查。
( 五) 涉案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的依 公安机关补充证据的时间不计入人民
据, 包括有关鉴定意见和其他证据材料; 检察院办案期限。
( 六) 涉案精神病人继续危害社会的可 第五百四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
能; 安机关应当启动强制医疗程序而不启动
( 七) 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的理由和法律 的, 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在七日以内书面说
依据。 明不启动的理由。
第五百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公 经审查, 认为公安机关不启动理由不
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 应当查明: 能成立的, 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启动程序。
( 一) 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第五百四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
( 二) 涉案精神病人身份状况是否清 安机关对涉案精神病人进行鉴定的程序违
楚, 包括姓名、 性别、 国籍、 出生年月日、 职 反法律或者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不当
业和单位等; 的, 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 三) 涉案精神病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 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
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的 施而尚未采取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