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P. 1060

十、 刑事程序   1 0 2 3

               第五百七十五条        对人民检察院办理         管辖规定的;
           案件中的违法行为的控告、 申诉, 以及对其                   ( 二)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定审理
           他司法机关对控告、 申诉的处理不服向人                 和送达期限的;
           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 由人民检察院控告                     ( 三) 法庭组成人员不符合法律规定,
           检察部门受理。                             或者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控告检察部门对本院办理案件中的违                    ( 四) 法庭审理案件违反法定程序的;
           法行为的控告, 应当及时审查办理; 对下级                   ( 五) 侵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
           人民检察院和其他司法机关的处理不服向                  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的;
           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 应当根据案件的                     ( 六) 法庭审理时对有关程序问题所作
           具体情况, 及时移送侦查监督部门、 公诉部               的决定违反法律规定的;
           门或者监所检察部门审查办理。审查办理                      ( 七) 二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裁定发回
           的部门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日                  重审的;
           以内提出审查意见。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                      ( 八) 故意毁弃、 篡改、 隐匿、 伪造、 偷换
           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三至五项的                  证据或者其他诉讼材料, 或者依据未经法
           申诉, 经审查认为需要侦查机关说明理由                 定程序调查、 质证的证据定案的;
           的, 应当要求侦查机关说明理由, 并在收到                   ( 九) 依法应当调查收集相关证据而不
           理由说明以后十五日以内提出审查意见。                  收集的;
               认为本院办理案件中存在的违法情形                    ( 十) 徇私枉法, 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
           属实的, 应当报请检察长决定予以纠正。 作枉法裁判的;
           认为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下级人民检察院对                      ( 十一) 收受、 索取当事人及其近亲属
           控告、 申诉的处理不正确的, 应当报请检察               或者其委托的律师等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长批准后, 通知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下级人                 的;
           民检察院予以纠正。认为本院办理案件中                      ( 十二) 违反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或
           不存在控告反映的违法行为, 或者下级人                 者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 不予释放、
           民检察院和其他司法机关对控告、 申诉的                 解除或者变更的;
           处理正确的, 应当报请检察长批准后, 书面                   ( 十三) 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
           提出答复意见及其理由, 答复控告人、 申诉               还的;
           人。控告检察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五日                      ( 十四) 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
           以内答复。                               封、 扣押、 冻结措施, 或者应当解除查封、 扣
                                               押、 冻结不解除的;
                  第三节     审判活动监督
                                                   ( 十五) 贪污、 挪用、 私分、 调换、 违反规
               第五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         定使用查封、 扣押、 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
           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的;
               第五百七十七条        审判活动监督主要             ( 十六) 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审理程序
           发现和纠正以下违法行为:                        的行为。
               ( 一)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受理违反                 第五百七十八条        审判活动监督由公
   1055   1056   1057   1058   1059   1060   1061   1062   1063   1064   1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