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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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综 合 8 7
9. 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 8. 关于惩治虚开、 伪造和非法出售增
罪的补充规定 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10. 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
决定
11. 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充规定
关于惩治骗购外汇、 逃汇和非法
12. 关于惩治生产、 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的决定
13. 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 ( 1998 年 12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
定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4. 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
1998 年 12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定
第 14 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5. 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
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为了惩治骗购外汇、 逃汇和非法买卖
外汇的犯罪行为, 维护国家外汇管理秩序,
附件二:
对刑法作如下补充修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 骗购外汇, 数额
下列补充规定和决定予以保留, 其中, 有关 较大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
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的规定继续有效; 有
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
关刑事责任的规定已纳入本法, 自本法施
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行之日起, 适用本法规定:
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骗
1. 关于禁毒的决定 ①
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
2. 关于惩治走私、 制作、 贩卖、 传播淫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3. 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刑, 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
4. 关于严惩拐卖、 绑架妇女、 儿童的
之三十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罪分子的决定
( 一) 使用伪造、 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
5. 关于惩治偷税、 抗税犯罪的补充规
定 ② 关单、 进口证明、 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
证和单据的;
6. 关于严惩组织、 运送他人偷越国
( 边) 境犯罪的补充规定 ② ( 二) 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 进
7. 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 口证明、 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
定 据的;
①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本决定自 2008 年 6 月 1 日起废止。
② ①② 根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 , 这两个补充规定自 2009 年 6
月 27 日起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