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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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 0 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的贪                   百六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 依照该规定定
           污、 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时遇到了一些新                 罪处罚。
           情况、 新问题。这些新情况、 新问题具有一                   二、 关于国有公司、 企业在改制过程中
           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需要结合企业改制                 隐匿公司、 企业财产归职工集体持股的改
           的特定历史条件, 依法妥善地进行处理。 制后公司、 企业所有的行为的处理
           现根据刑法规定和相关政策精神, 就办理                     国有公司、 企业违反国家规定, 在改制
           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 过程中隐匿公司、 企业财产, 转为职工集体
           提出以下意见:                             持股的改制后公司、 企业所有的, 对其直接
               一、 关于国家出资企业工作人员在改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
           制过程中隐匿公司、 企业财产归个人持股                 照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以
           的改制后公司、 企业所有的行为的处理                  私分国有资产罪定罪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 国有                   改制后的公司、 企业中只有改制前公
           公司、 企业、 事业单位、 人民团体委托管理、 司、 企业的管理人员或者少数职工持股, 改
           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制前公司、 企业的多数职工未持股的, 依照
           在国家出资企业改制过程中故意通过低估                  本意见第一条的规定, 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资产、 隐瞒债权、 虚设债务、 虚构产权交易                  三、 关于国家出资企业工作人员使用
           等方式隐匿公司、 企业财产, 转为本人持有               改制公司、 企业的资金担保个人贷款, 用于
           股份的改制后公司、 企业所有, 应当依法追               购买改制公司、 企业股份的行为的处理
           究刑事责任的, 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出资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公司、 企
           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 以贪污罪定罪处                 业改制过程中为购买公司、 企业股份, 利用
           罚。贪污数额一般应当以所隐匿财产全额                  职务上的便利, 将公司、 企业的资金或者金
           计算; 改制后公司、 企业仍有国有股份的, 融凭证、 有价证券等用于个人贷款担保的,
           按股份比例扣除归于国有的部分。                     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或者第三百八十
               所隐匿财产在改制过程中已为行为人                四条的规定, 以挪用资金罪或者挪用公款
           实际控制, 或者国家出资企业改制已经完                 罪定罪处罚。
           成的, 以犯罪既遂处理。                            行为人在改制前的国家出资企业持有
               第一款规定以外的人员实施该款行为                股份的, 不影响挪用数额的认定, 但量刑时
           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 以职               应当酌情考虑。
           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第一款规定以外的人                     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按照有关政
           员与第一款规定的人员共同实施该款行为                  策规定, 国家出资企业的工作人员为购买
           的, 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改制公司、 企业股份实施前款行为的, 可以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未采取低估资产、 视具体情况不作为犯罪处理。
           隐瞒债权、 虚设债务、 虚构产权交易等方                    四、 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在企业改制过
           式故意隐匿公司、 企业财产的, 一般不应                程中的渎职行为的处理
           当认定为贪污; 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公
           依法构成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或者第一                   司、 企业改制或者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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