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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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综  合  4 1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 不缴               口退税款, 数额较大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或者少缴已扣、 已收税款, 数额较大的, 依              刑或者拘役, 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
           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 未经处理的, 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骗
           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
               有第一款行为, 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               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
           追缴通知后, 补缴应纳税款, 缴纳滞纳金, 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骗取税
           已受行政处罚的,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                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是, 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 采取前款规定的
           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欺骗方法, 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 依照本法
           除外。 ①                               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骗取税款
               第二百零二条 【抗税罪】 以暴力、 威             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 依照前款的规定
           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                 处罚。
           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倍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               票、 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抵扣税款发票罪】
           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
           倍以下罚金。                              口退税、 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处三年以
               第二百零三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 纳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
           税人欠缴应纳税款, 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                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
           的手段, 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                 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款, 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 处三 下有期徒刑,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欠 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数额在十万 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元以上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者无期徒刑,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
           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四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 以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
           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 骗取国家出                 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①  根据 2009 年 2 月 28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七) 》 修改。原条文为 : “纳税人采取伪
           造、 变造、 隐匿、 擅自销毁账簿、 记账凭证,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 少列收入,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
           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 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
           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 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
           处罚又偷税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纳
           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偷税数额一
           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 不缴或者少缴已扣、 已收税款, 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
           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 未经处理的, 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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