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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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8 年至 2010 年, 被告人苏金生 五、2010 年 10 月, 被告人苏金生利用
利用担任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局长, 工 担任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职务上的便
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局长、 总工程师 利, 承诺对周昆祥开展电信业务时予以帮
职务上的便利, 关照北京无限讯奇信息技 助, 收受周昆祥出资人民币 20 万元为其购
术有限公司在全国部分省市违规开展第二 买的翡翠挂件一个。
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2008 2011 年 11 月 9 日,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
年至 2010 年, 苏金生 2 次非法收受田涛现 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公开审理了此
金人民币 50 万元。其中: 案, 法庭审理认为:
( 一) 2008 年年底的一天, 被告人苏金 被告人苏金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利
生收受田涛给予的现金人民币 30 万元。 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法收
( 二) 2010 年春节前的一天, 被告人苏 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 7117680 元,
金生收受田涛给予的现金人民币 20 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 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公诉
三、2005 年至 2010 年, 被告人苏金生 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利用担任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局长, 工 辩护人提出苏金生在被采取强制措
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局长、 总工程师 施前, 已经如实供述了全部受贿事实, 属
职务上的便利, 接受北京杰瑞八达广告传 于自首; 被告人苏金生历史表现良好, 归
媒有限公司实际投资人钟海昆的请托, 为 案后认罪态度好, 主动退缴了全部赃款
钟海昆在路名牌广告和 “动感短信” 业务中 赃物, 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经查属实, 予
提供帮助。2007 年至 2010 年, 苏金生 2 次 以采信。
收受钟海昆财物人民币 70 万元。 2011 年 11 月 17 日, 河北省沧州市中
( 一) 2007 年, 被告人苏金生与钟海昆 级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
商定, 由钟海昆出资人民币 50 万元为其运 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第三百八十六条, 第
作职务升迁。 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二款, 第六
( 二) 2010 年 10 月, 被告人苏金生收 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作出如下判决:
受钟海昆为其出资人民币 20 万元购买的 一、 被告人苏金生犯受贿罪, 判处有期
手镯一个。 徒刑十三年。
四、2004 年至 2008 年, 被 告 人 苏 金 二、 退缴的赃款人民币 7040400 元和
生利用 担 任 信 息 产 业 部 电 信 管 理 局 局 HON - MA 牌高尔夫球杆一套依法上缴国
长、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局长职 库。
务上的便利, 在本单位干部王建文职务 一审宣判后, 被告人苏金生在法定期
晋升中提供了帮助。2008 年 8 月, 苏金 限内未提出上诉, 检察机关也没有提出抗
生收受王建文存有人民币 20 万元的银 诉,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行卡一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