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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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的被告人宋晨光与其妻薛丽鸽( 另案 ( 四) 2003 年初至 2008 年 3 月, 被告人
处理) 、 原下属曾柳青( 另案处理) 共谋, 利 宋晨光利用担任中共宜春市委书记、 中共
用宋晨光的职权帮助代理商获取宜春市所 江西省委统战部部长的职务上便利, 为江
辖江西樟树四特酒销售总公司生产的白酒 西省建设厅工作人员曾柳青谋取工作调
销售代理权, 事成后从代理商处获取好处。 动、 职务晋升等方面的利益。2004 年 4 月
后曾柳青与酒类销售代理商黄勇约定, 曾 至 2008 年 4 月, 曾柳青 8 次送给宋晨光妻
柳青通过宋晨光帮助黄勇取得四特酒在南 子薛丽鸽人民币共计 110 万元, 薛丽鸽收
昌的销售代理权, 黄勇按照销售比例给予 受后均告知了宋晨光。
曾柳青和宋晨光好处。后经宋晨光协调, ( 五) 2002 年上半年至 2006 年年底,
黄勇取得 “四特老窖” 牌白酒南昌地区销售 被告人宋晨光利用担任宜春市人民政府市
代理权。自 2004 年至案发, 黄勇按照约定 长、 中共宜春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 为个
支付宋晨光夫妇和曾柳青好处费共计人民 体经营者谢和平谋取了工程承揽、 工程款
币 338. 4 万元。其中, 宋晨光夫妇分得人 结算、 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及税费返还、 商
民币 203 万元, 曾柳青分得人民币 135. 4 品推销、 推荐人员的职务晋升等方面利益。
万元。 2003 年年底至 2007 年上半年, 宋晨光本人
( 二) 2005 年 10 月至 2008 年 1 月, 被 或通过其妻薛丽鸽、 其子宋某某先后 7 次
告人宋晨光利用担任中共宜春市委书记职 索取和非法收受谢和平给予的财物共计折
务上的便利, 为江西振和实业有限公司实 合人民币 100. 98 万元。
际控制人徐涛和人和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 ( 六) 2005 年 8 月至 2007 年 10 月, 被
公司总经理施坚卫谋取企业资金借贷, 徐 告人宋晨光利用担任中共宜春市委书记职
涛儿子工作安置、 妻子职务晋升, 以及人和 务上的便利, 为江西济民可信集团有限公
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鼎小镇项目用 司谋取了收购宜春市锦绣山庄宾馆、 追索
地性质变更等方面的利益。2004 年 12 月 被骗资金, 以及为该公司董事长李义海请
至 2008 年 1 月, 宋晨光单独或伙同情妇高 托的案件进行催办和李义海推荐人员的职
水根 ( 另案处理) 先后 14 次索取和非法收 务晋升等方面的利益。为此, 宋晨光先后 3
受徐 涛、 施 坚 卫 财 物 共 计 折 合 人 民 币 次收受李义海给予的人民币共计 40 万元。
2813819. 6 元。 ( 七) 1998 年至 2001 年 2 月, 被告人宋
( 三) 2006 年 8 月, 被告人宋晨光利用 晨光利用担任江西省建设厅副厅长、 厅长,
担任中共宜春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 接 中共宜春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 为江西
受北京百顺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谋取了获得房地
江西万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邹雄毛的请 产开发企业资质、 提高该公司在南昌市开
托, 为邹雄毛获得樟树市 “不沉湖” 开发建 发的翠湖花园房地产项目容积率等方面的
设项目提供了帮助。2006 年 9 月, 宋晨光 利益。1998 年, 宋晨光向江西四通房地产
通过北京百顺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副董事 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梁辉索要人民币 10
长张建国收受邹雄毛给予的人民币 200 万 万元。2001 年上半年, 宋晨光向梁辉索要
元。 位于南昌市西湖区子安路翠湖花园小区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