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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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件进行了 长,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 总经
复核, 法庭认为: 理。2010 年 9 月 7 日, 因涉嫌受贿罪被逮
被告人宋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利用 捕。
职务上的便利, 为他人谋取利益; 其还利用 被告人张春江受贿一案, 经最高人民
职权、 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通过其他国家 检察院指定, 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于 2010
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 为他人谋取不正 年 8 月 31 日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2010
当利益, 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崔云虹非法收 年 11 月 17 日,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将案件
受他人财物, 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依法应 移交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予以惩处。宋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情节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 在法定期限内
特别严重, 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到 告知了张春江有权委托辩护人等诉讼权
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犯 利, 讯问了张春江, 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罪事实, 具有坦白情节, 认罪态度较好, 退 其间, 两次退回补充侦查,2011 年 4 月 5
缴全部赃款; 且检举他人违纪线索, 为有关 日, 案件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因案情重大、
案件的查处发挥了作用, 故对其判处死刑, 复杂, 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
可不立即执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1 年 5 月 13 日, 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
根据被告人宋勇犯罪的事实、 犯罪性质、 情 院依法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依法对其所作定 被告人张春江的犯罪事实如下:
罪之判决, 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 充分, 定罪 1994 年至 2009 年, 被告人张春江担任
及适用法律正确, 量刑适当, 审判程序合 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 中国网络通信
法。 集团公司总经理、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党组
2011 年 3 月 14 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 书记兼副总经理期间, 利用职务便利, 为他
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 人在承揽业务、 追要欠款等事项上谋取利
百零一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益, 先后多次收受北京依镝电讯技术发展
核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1) 有限公司、 香港力晋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中刑初第 21 号以被告人宋勇犯受贿罪 宋世存, 北京阳光加信广告公司董事长杨
判处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 蕊宁及其丈夫张锐给予的款物, 共计折合
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人民币 7463144. 62 元。
一、1994 年至 2009 年, 被告人张春江
9. 张春江受贿案 ① 利用担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 中国
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 中国移动通信
被告人张春江, 男,1958 年 7 月 6 日出 集团党组书记兼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
生, 汉族, 大学文化, 原系中国移动通信集 利, 接受北京依镝电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团公司党组书记、 副总经理。曾任辽宁省 香港力晋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宋世存的请
邮电管理局副局长, 国家信息产业部副部 托, 为宋世存承揽辽宁省邮电器材公司手
① 案例来源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2012 年第 1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