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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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个人( 包工头)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 罪。被告人胡克金虽然不具有合法的用工
刑事责任。 资格, 又属没有相应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而
【相关法条】 承包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且违法招用民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 进行施工, 上述情况不影响以拒不支付劳
条之一第一款 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中, 胡克
【基本案情】 金逃匿后, 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有关规定
被告人胡克金于 2010 年 12 月分包了 清偿了胡克金拖欠的民工工资, 其清偿拖
位于四川省双流县黄水镇的三盛翡俪山一 欠民工工资的行为属于为胡克金垫付, 这
期景观工程的部分施工工程, 之后聘用多 一行为虽然消减了拖欠行为的社会危害
名民工入场施工。施工期间, 胡克金累计 性, 但并不能免除胡克金应当支付劳动报
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 51 万余元, 已超 酬的责任, 因此, 对胡克金仍应当以拒不支
过结算时确认的实际工程款。2011 年 6 月 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胡克金
5 日工程完工后, 胡克金以工程亏损为由 系初犯、 认罪态度好, 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拖欠李朝文等 20 余名民工工资 12 万余
元。6 月 9 日, 双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典型案例
局责令胡克金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 胡却
于当晚订购机票并在次日早上乘飞机逃
1.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匿。6 月 30 日, 四川锦天下园林工程有限
诉魏培明等人抢劫案 ①
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商代胡克金垫付民工
工资 12 万余元。7 月 4 日, 公安机关对胡
克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7 月 【裁判要旨】
12 日, 胡克金在浙江省慈溪市被抓获。 根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和 《最高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法院于 2011 年 12 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被
月 29 日作出( 2011) 双流刑初字第 544 号 告人以假借购物为由, 进入他人经营和生
刑事判决, 认定被告人胡克金犯拒不支付 活区域缺乏明显隔离的商店抢劫财物的行
劳动报酬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并处罚金 为, 虽构成抢劫罪, 但不构成入户抢劫的情
人民币二万元。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 判 节。
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情】
【裁判理由】 公诉机关: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 被告人胡克金拒 被告人: 魏培明, 男,32 岁, 河南省杞县
不支付 20 余名民工的劳动报酬达 12 万余 邢口乡农民。2002 年 4 月 2 日被逮捕。
元, 数额较大, 且在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支 被告人: 岳向海, 男,28 岁, 河南省睢县
付后逃匿, 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西陵镇农民。2002 年 4 月 2 日被逮捕。
① 案例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5 年第 4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