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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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侵犯财产罪 5 4 7
手食指、 右面颊被刀划伤并伴感染。 国带入作案现场的皮包和领带的来历, 以
经上海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 及陈祥国曾说过其腹部的伤疤是为老板做
案发现场注射针筒内提取的红色液体, 与 事所伤, 但具体为哪个老板做事、 做了什么
被告人陈祥国包内的红色墨水为同种红墨 事不清楚。
水。 5. 证人刘长的当庭证言, 证明陈祥国
上述事实, 有下列证据证实: 于 2002 年年底在沪受伤后曾说过是为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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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害人何明耀 2005 年 6 月 3 日、1 板受伤, 但未说明是为哪个老板受伤。
月 14 日的陈述笔录, 主要内容为: 经人介 6. 视听资料、 电话记录以及抓捕经过
绍在深圳认识了被告人陈祥国, 当时他没 的书面材料, 证明公安人员解救何明耀、 抓
有工作, 我准备让他到我在北京开的公司 获陈祥国的经过。
里做业务, 但他在北京住了 5 天就走了, 说 7. 现场勘查笔录, 现场录像以及在现
是家里有事。后来与陈祥国有一些来往, 场提取的刀、 绳、 注射针筒、 墨水瓶等物品
有时候我的朋友来大陆, 叫他帮助去接一 照片, 扣押清单, 证明案发现场概况以及陈
下, 至于他们之间怎么给钱, 我从不过问, 祥国的作案手段。
但我没有叫他做过什么特殊的事, 在经济 8. 上 海 市 刑 事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于
上也与他没有纠葛。陈祥国虽然到过香港 2005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检验报告, 证明在
我的家里, 但没有叫我给他写过借条。这 案发现场提取的注射针筒内的红色液体,
次我来上海打电话叫他, 是想和他聊天, 没 与陈祥国包内的红色墨水为同种红墨水。
想到他会拿出刀来要钱。他用刀逼着我, 9. 经何明耀确认系其书写的借条草
又用绳子捆我, 还暗示楼下有他的同伴, 他 稿 1 张、 借条 1 张, 证明陈祥国向何明耀索
们有枪等, 先是向我强索港币 15 万元。我 要钱款的数额。
说身边没有巨款, 要给香港的朋友打电话, 10. 何明耀伤势照片、 验伤通知书, 证
筹到款后送到上海来。陈祥国同意我给香 明何明耀在被劫过程中受伤的情况。
港朋友打电话。在我给香港朋友打电话筹 11. 香港居民身份证、 出入境记录、 华
款期间, 他又把索款的数目增加到港币 20 美国际酒店住宿登记等, 证明何明耀的身
万元, 还逼迫我按照他的口述写下一张借 份、 出入境情况以及本案案发时间、 地点。
条, 我放在包内的港币、 人民币也被他劫 12. 赃款扣押及发还清单, 证明陈祥国
走。 当场劫得的港币和人民币现金数额及赃款
2. 证人林泽丰 2005 年 6 月 3 日的书 已发还给何明耀的事实。
面证言, 证明何明耀给林泽丰打电话, 通过 13.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外汇兑换牌
林泽丰向香港警方报警的经过。 价表, 证明涉案港币折合人民币的依据。
3. 证人谷祖荣、 童炜 2005 年 11 月 18 14. 陈祥国于 2005 年 6 月 3 日所作的
日的书面证言, 证明公安人员解救何明耀、 供述笔录以及当庭供述, 主要内容为: 2000
抓获陈祥国以及从陈祥国身上查获所劫港 年底从部队复员后, 曾在上海的几家饭店
币、 人民币的经过。 打工,2003 年到深圳的一个夜总会做服务
4. 证人赵秀权的当庭证言, 证明陈祥 员期间认识何明耀, 一直干到 2004 年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