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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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刑事程序 9 2 1
决提出申诉的, 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 受贿、 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行为的。
查处理。 申诉不具有上述情形的, 应当说服申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 诉人撤回申诉; 对仍然坚持申诉的, 应当书
审查处理的申诉, 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 面通知驳回。
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 第三百七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
法院审查处理, 并告知申诉人; 案件疑难、 一, 可能改变原判决、 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
复杂、 重大的, 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事实的证据, 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 百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 “新的证据”:
法院审查处理, 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 ( 一) 原判决、 裁定生效后新发现的证
的,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 据;
人民法院提出。 ( 二) 原判决、 裁定生效前已经发现, 但
第三百七十四条 对死刑案件的申 未予收集的证据;
诉, 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 ( 三) 原判决、 裁定生效前已经收集, 但
理, 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 未经质证的证据;
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 提出处理意 ( 四) 原判决、 裁定所依据的鉴定意见,
见, 层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勘验、 检查等笔录或者其他证据被改变或
第三百七十五条 对立案审查的申诉 者否定的。
案件, 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 至迟不得 第三百七十七条 申诉人对驳回申诉
超过六个月。 不服的,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
经审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根 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
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 决 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三百七
定重新审判: 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 应当说服申诉人撤
( 一) 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 裁定认 回申诉; 对仍然坚持申诉的, 应当驳回或者
定的事实确有错误, 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 二) 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 不 第三百七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
充分、 依法应当排除的; 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裁定
( 三) 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 确有错误的, 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
在矛盾的; 定是否再审。
( 四) 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 第三百七十九条 上级人民法院发现
销的; 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 五) 认定罪名错误的; 裁定确有错误的, 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
( 六) 量刑明显不当的; 再审; 原判决、 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
( 七) 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律错误, 或者案件疑难、 复杂、 重大, 或者有
( 八)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可能 不宜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情形的, 也可以
影响公正裁判的; 提审。
( 九)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 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