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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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刑事程序   9 5 7

           检察院应当在立案侦查的同时书面通知其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
           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案件, 对于有关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
                                               件过程中收集的涉案人员供述或者相关人
                   第五章      证      据           员的证言、 陈述, 应当重新收集; 确有证据
                                               证实涉案人员或者相关人员因路途遥远、
               第六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侦           死亡、 失踪或者丧失作证能力, 无法重新收
           查、 审查逮捕、 审查起诉等办案活动中认定               集, 但供述、 证言或者陈述的来源、 收集程
           案件事实, 应当以证据为根据。                     序合法, 并有其他证据相印证, 经人民检察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                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 可以作为证据使
           人民检察院承担。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                  用。
           指控犯罪时, 应当提出确实、 充分的证据,                   根据法律、 法规赋予的职责查处行政
           并运用证据加以证明。                          违法、 违纪案件的组织属于本条规定的行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应当遵循客观               政机关。
           公正原则, 对被告人有罪、 罪重、 罪轻的证                  第六十五条      对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
           据都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                        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
               第六十二条       证据的审查认定, 应当         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 被害人
           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 从证据与待证事实                 陈述, 应当依法排除, 不得作为报请逮捕、
           的关联程度、 各证据之间的联系、 是否依照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移送审查起诉以及提
           法定程序收集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起公诉的依据。
               第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或               刑讯逼供是指使用肉刑或者变相使用
           者提起公诉的案件, 证据应当确实、 充分。 肉刑, 使犯罪嫌疑人在肉体或者精神上遭
           证据确实、 充分, 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以逼取供述的行为。
               ( 一) 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其他非法方法是指违法程度和对犯罪
               ( 二) 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             嫌疑人的强迫程度与刑讯逼供或者暴力、
           证属实;                                威胁相当而迫使其违背意愿供述的方法。
               ( 三) 综合全案证据, 对所认定事实已                第六十六条       收集物证、 书证不符合
           排除合理怀疑。                             法定程序, 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 人民
               第六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           检察院应当及时要求侦查机关补正或者作
           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 书证、 视听资               出书面解释; 不能补正或者无法作出合理
           料、 电子数据证据材料, 应当以该机关的名               解释的, 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义移送, 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                     对侦查机关的补正或者解释, 人民检
           的,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察院应当予以审查。经侦查机关补正或者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                作出合理解释的, 可以作为批准或者决定
           中收集的鉴定意见、 勘验、 检查笔录, 经人              逮捕、 提起公诉的依据。
           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 可以作为                     本条第一款中的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
           证据使用。                               正是指收集物证、 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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