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南特秩序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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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如遇賽程衝突,導致選手無法前來比賽,可以兼點,限女生兼男生
的點。且須於比賽前一天 17:00 前告知大會兼點女選手之名單。
(8) 若遇賽程衝突之球員,需於檢錄時告知,並於開賽後 10 分鐘內進
行補檢錄,逾時不受理,時間以大會的時間為準。
(9) 未在登錄名單上之球員,未檢錄之球員及球衣號碼錯誤則不得上場
比賽
(10) 對於對手身分提出檢查者,必須在比賽開始發球前進行。
(11) 若經大會發現不合規定或是未檢錄之球員上場,則取消其比賽資格
和該參賽者之所有場次之相關成績,其對手之隊伍無條件晉級,且
扣除保證金 500 元,並公布該學校和參賽者姓名。
8. 比賽制度:
(1) 初賽採分組循環賽制,複賽採單淘汰制(複賽隊伍排序由大會排定)。
初賽每組取前兩名(四角循環)、每組取第一名(三角循環)進行複賽。
(2) 勝隊局數以 3:0 或 3:1 或勝得積分三分,敗隊得零分;勝隊局數以
3:2 或勝績分得二分,敗隊得一分。棄權零分,以勝場多寡判定名
次。如勝場數相同則依下列順序進行判定:
(3) 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4) 如兩隊以上(包含兩隊)積分相等時,以相關各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
中所得總分數除以所負總分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5) 再相等時,則以相關各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局數除以所
負總局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6) 若再相等,如僅兩隊則以勝隊為勝;兩隊以上則由大會主持抽籤決
定
(7) 比賽為三戰兩勝,採落地得分制,先勝兩局者得勝,比賽每局 25
分制,決勝局 15 分,決勝局 8 分後換場。遇 DEUCE 則連得兩分
之隊伍取勝,最多到 30 分便完成一局比賽。若局數 2:0 則比賽提
前結束。
(8) 遲到五分鐘以棄權論,該場比賽判定對方以 25:0,25:0 勝利。
(9) 開賽前由裁判召集雙方隊長,投錢幣決定場地權或球權(發球或接
發),賽前每隊熱身時間為三分鐘,由猜拳勝利隊伍先進行熱身。
(10) 除冠亞、季殿賽將由大會裁判股派線審,其餘場次各校需派人員協
助線審之工作,但第一裁判及第二裁判仍擁有最終裁判權。若比賽
隊伍對於比賽中裁判之判決有疑慮,請於賽中由隊長向裁判提出異
議。
9. 比賽規則:
(1) 每隊在一局中各有最多兩次暫停及六次替補,暫停時間為 60 秒
鐘。局與局之間休息 3 分鐘。
(2) 除大會另訂規則和賽制外,其餘比賽球員站位、輪轉順序、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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