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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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犯罪与刑罚 2 1 1
以前犯罪,1997 年 10 月 1 日以后仍在服 减刑、 假释和又犯罪等案件的管辖和处理
刑的累犯以及因杀人、 爆炸、 抢劫、 强奸、 程序问题的通知》, 重新考虑是否减刑及办
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 理有关手续。
徒刑、 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包括 1997
年 9 月 30 日以前犯罪, 已被羁押尚未判
决的犯罪分子。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死缓
二、 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犯和无期徒刑犯经几次减刑后
( 八) 》 修正前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又改判原减刑裁定是否均应
的 “暴力性犯罪”, 不仅包括杀人、 爆炸、 抢
撤销问题的电话答复
劫、 强奸、 绑架五种, 也包括故意伤害等其
他暴力性犯罪。 ( 1992 年 4 月 1 日)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有期徒 你庭闽高法刑二 〔1992〕01 号 《关于死
刑犯减刑后又改判的原减刑裁定 缓犯和无期徒刑犯经几次减刑后又改判原
减刑裁定是否均应撤销问题的请示》 收悉。
撤销后应如何办理减刑手续
经研究, 基本同意你院的第一种意见, 即:
问题的电话答复
对原判死缓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经
( 1990 年 4 月 5 日) 几次减刑后, 现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将原判
改为有期徒刑的, 应当将原所有的减刑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定一并撤销。如果根据罪犯已实际服刑的
你院川法研 〔1989〕 第 35 号 《关于有期 刑期或者他在原判执行期间的表现, 应予
徒刑犯减刑后又改判的原减刑裁定撤销后 以释放, 或者还需要依法减刑、 假释的, 应
应当如何办理减刑手续问题的请示》 收悉。 当按照改判有期徒刑后的刑期再办理释
经研究, 答复如下: 放、 重新减刑或者假释的法律手续。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依
法减刑后, 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原判决确有 附:
错误, 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给予改判, 对
已执行的刑期在改判后的刑期中予以折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
抵, 并将改判的判决书送达罪犯所在的劳
关于死缓犯和无期徒刑犯经几次
改执行机关和作出原减刑裁定的人民法
减刑后又改判原减刑裁定是否
院, 由作出原减刑裁定的人民法院撤销原
均应撤销问题的请示
减刑裁定。然后, 由有关的劳改机关和人
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并参 闽高法刑二 〔1992〕01 号
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
部、 公安部 1980 年 12 月 26 日 《关于罪犯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