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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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梁焯勇, 又名梁国华, 男,29 经著作权人许可, 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 音
岁 ,“番茄花园工作室” 职员, 住广东省广州 乐、 电影、 电视、 录像作品、 计算机软件及其
市番禺区环城西路,2008 年 9 月 19 日因本 他作品的; ……” 根据该规定, 共软公司、 孙
案被逮捕。 显忠、 张天平、 洪磊、 梁焯勇的行为均构成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以被 侵犯著作权罪, 应当依法惩处。张天平有
告单位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 自首情节, 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简称共软公司) 及被告人孙显忠、 张天平、 提请法院依法审理。
洪磊、 梁焯勇犯侵犯著作权罪, 向江苏省苏 被告单位共软公司辩称: 被告单位并
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未触犯法律, 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也不知
起诉书指控: 2006 年 12 月至 2008 年 道本公司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8 月期间, 四川网联互动广告有限公司( 以 被告单位共软公司的辩护人认为: 被
下简称网联广告公司, 另案处理) 和被告单 告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 股东会、 董事会均
位共软公司出于营利目的, 由被告人孙显 未以任何形式参与 “番茄花园” 侵权, 客观
忠指示被告人张天平和被告人洪磊、 梁焯 上被告单位也没有与被告人洪磊签订合作
勇合作, 在未经微软公司许可的情况下, 复 合同, 被告人孙显忠的个人行为不能代表
制微软 Windows XP 计算机软件后制作多 公司行为; 被告单位涉案收入从 2007 年 4
款 “番茄花园” 版软件, 并以修改浏览器主 月开始, 应当与网联广告公司的收入区分
页、 默认搜索页面、 捆绑其他公司软件等形 开来; 起诉书指控的 290 余万元中包括被
式, 在 “番茄花园” 版软件中分别加载百度 告单位的合法收入, 应当予以扣除; 被告单
时代网络技术( 北京) 有限公司、 北京阿里 位拥有大量自主知识产权, 为国家和社会
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搜狗科技发 作出了巨大贡献, 目前因账户被冻结濒临
展有限公司、 网际快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破产, 请法院酌情考虑被告单位的实际情
等多家单位的商业插件, 通过互联网在 “番 况, 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茄花园” 网站 、“热度” 网站发布供公众下 被告人孙显忠辩称: 起诉书指控的犯
载 10 余万次, 百度时代网络技术( 北京) 有 罪事实有误, 本人在案发前放手让被告人
限公司、 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张天平与 “番茄花园” 合作, 直到案发本人
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网际快车信 才知道 “番茄花园” 侵犯微软公司的软件著
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网联广告公司和共软 作权, 本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公司广告费共 2977 630. 39 元 。《中华人民 被告人孙显忠的辩护人认为: 孙显忠
共和国刑法》 ( 以下简称刑法) 第二百一十 未实施非法复制发行他人计算机软件作品
七条规定 : “以营利为目的, 有下列侵犯著 的行为, 其经营内容是网络推广联盟, 即利
作权情形之一,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 用自己的软件、 主题资源包、 格调网、 极速
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浏览器等与其他公司合作。孙显忠不具有
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 非法复制、 发行微软 Windows XP 软件的主
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 观故意, 也没有指使被告人洪磊侵犯他人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 一) 未 著作权; 起诉书指控的 290 余万元中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