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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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 0 7

               被告人: 郑淳中, 男,27 岁, 原系宁波利 司按照法律规定也有权转让股权, 也可以
           百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在依法成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被告单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单位                位经授权后为涉案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披
           宁波利百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露信息、 推介转让股权, 是合法的经营行
           利百代公司) 及被告人陈宗纬、 王文泽、 郑              为。被告单位被处罚后, 又经工商管理部
           淳中犯非法经营罪, 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                 门核准增加了 “代办产权交易申请手续” 的
           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营范围, 继续从事股权代理转让业务, 是
               起诉书指控: 被告人陈宗纬、 王文泽、 基于对工商管理部门的信赖。综上, 被告
           郑淳中在分别担任被告单位利百代公司总                  单位及三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
           经理、 董事长、 副总经理期间, 自 2003 年 12        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
           月起, 指令该公司业务员推销未上市股份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
           有限公司的股票, 并谎称所推销的原始股、                    2003 年 12 月, 被告人陈宗纬、 王文泽、
           股票短期内即可上市, 非法从事未上市股                 郑淳中为从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
           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销售业务。至 2004 年               理销售业务, 注册设立被告单位利百代公
           11 月底, 利百代公司向陈建红等 30 人销售            司, 陈宗纬、 王文泽、 郑淳中分别担任该公
           陕西阳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22. 9              司的总经理、 董事长、 副总经理。该公司经
           万股; 向陈毓琴等 39 人销售西部世纪软件              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 实业项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21. 8 万股; 向邵海萍等            目投资策划、 咨询, 会计业务咨询, 企业管
           87 人销售西安圣威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                 理咨询, 企业股份制改造, 企业转制策划、
           司股票 90. 85 万股; 向王宝兰等 60 人销售         咨询。
           陕西中科航天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被告单位利百代公司成立后, 被告人
           53. 3 万股。总计销售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陈宗纬、 王文泽、 郑淳中即通过由台湾人周
           股票达 188. 85 万股, 销售总金额达人民币           文龙、 萧元才等人设立的南京聪泰投资管
           657 万余元。利百代公司为牟取非法利益, 理有限公司, 为在陕西省设立的陕西阳光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                  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世纪软件股
           业务, 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且系单位               份有限公司、 西安圣威科技实业股份有限
           犯罪; 陈宗纬、 王文泽、 郑淳中作为利百代              公司、 陕西中科航天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公司单位犯罪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司等 4 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销售股
           直接责任人员, 其行为亦构成非法经营罪。 票, 并与南京聪泰投资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提请法院依法惩处。                           了每股对外销售价格及内部交割价。三被
               被告单位利百代公司, 被告人陈宗纬、 告人对外谎称上述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
           王文泽、 郑淳中及其辩护人均辩称: 被告单               股票短期内即可上市并可获取高额的原始
           位及三被告人从事的是正常的产权( 股权)                股回报, 指使其公司业务员向不特定社会
           代理转让业务, 并非经营证券业务, 从事非               群众推销上述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业务并不等                  票。2004 年 3 月 30 日,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
           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非上市股份有限公                  理局以该公司从事此项业务超出核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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