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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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 1 1
营被处罚后, 该公司申请增加了 “代办产权 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第( 一)
交易申请手续” 的经营范围, 但该项业务仅 项之规定, 于 2007 年 6 月 14 日裁定如下:
指接受产权所有人委托, 以产权所有人的 驳回上诉人陈宗纬、 王文泽、 郑淳中的
名义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产权交易申请, 上诉, 维持原判。
不包括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代理转让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业务。根据一审庭审中出示并经质证的宁
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施民伟、 胡坚、 范治华 5.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诉
及证监会宁波监管局郑康斌出具的情况说
申东兰生产、 销售假药, 赵玉
明, 在 2004 年 5 月召开的协调会上, 有关 ①
侠等销售假药案
行政执法部门向三上诉人指出: 利百代公
司在增加 “代办产权交易申请手续” 的经营
【裁判摘要】
范围后, 经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
理转让业务仍属超范围经营, 要经营该项
条规定了生产、 销售假药罪。行为人主观
业务必须经有关证券监管部门批准。但在
上有无生产、 销售假药的故意, 是认定生
此后, 三上诉人继续经营该项业务。据此
产、 销售假药罪成立与否的主观要件, 在审
可以认定, 三上诉人具有非法经营的犯罪
理时, 被告人供述是重要但不是唯一的依
故意。三上诉人及其辩护人关于原审认定
据。对于行为人主观故意的判断, 可以根
三上诉人在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明确指出无
据涉案药品交易的销售渠道是否正规、 销
权经营证券业务后仍不停止该经营行为没
售价格是否合理、 药品包装是否完整、 药品
有证据、 利百代公司增加了 “代办产权交易
本身是否存在明显瑕疵, 结合行为人的职
申请手续” 的经营范围后没有超范围经营
业、 文化程度等因素, 进行全面分析。
及其没有非法经营的犯罪故意的上诉理由
【案情】
均不能成立, 不予采纳。作为利百代公司
公诉机关: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的副总经理, 郑淳中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
被告人: 申东兰。因本案于 2008 年 7
作用虽相对次于陈宗纬、 王文泽, 但尚不属
明显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不属于从犯, 一审 月 3 日被逮捕。
被告人: 赵玉侠。因本案于 2008 年 3
已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郑淳中及其辩护人
关于郑淳中在共同犯罪中只起次要或辅助 月 28 日被逮捕。
作用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不予采纳。 被告人: 高彪。因本案于 2008 年 3 月
据此,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 5 日被逮捕。
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 充分, 适用 被告人: 佘永红。因本案于 2008 年 3
法律正确, 定罪量刑适当, 审判程序合法, 月 5 日被逮捕。
上诉人陈宗纬、 王文泽、 郑淳中及其辩护人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申
的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依照 《中华人民共 东兰犯生产、 销售假药罪, 被告人赵玉侠、
① 案例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 年第 12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