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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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7 7 7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及其所在部门                 从中谋取私人利益的, 其行为不构成挪用
           的具体职能规定, 负有查处倒卖烟草专卖                 公款罪。
           品, 生产、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等                   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
           违法行为的职责, 并对相关违法行为构成                 照标明的企业性质, 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
           犯罪的, 负有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                 一致时, 应当根据企业的成立过程、 资金来
           究刑事责任的职责。因此, 黄春海符合帮                 源、 利润分配、 管理经营方式等情况, 如实
           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要求, 其关                 认定企业性质。
           于不具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上诉理由不                      【案情】
           能成立。黄春海向蔡庆德通风报信, 帮助                     公诉机关: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检察院。
           蔡庆德逃避刑事处罚, 其行为构成帮助犯                     被告人: 歹进学, 男,44 岁, 河南省新郑
           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市农业机械供应公司经理。2000 年 9 月
               上诉人黄春海介绍他人至蔡庆德处购 15 日被逮捕。
           买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并与蔡庆德共同分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歹
           利, 数额较大, 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               进学犯挪用公款罪, 向河南省新郑市人民
           标的商品罪。                              法院提起公诉。
               综上, 上诉人黄春海具体实施了帮助                   起诉书指控: 2000 年 1 月至 7 月, 被告
           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                 人歹进学利用担任新郑市农业机械供应公
           的商品罪两个犯罪行为, 依法应予以数罪                 司( 以下简称农机公司) 经理的职务之便,
           并罚。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 多次指使出纳刘阳将公司的建房集资款挪
           充分, 定罪量刑适当, 审判程序合法。据                用到自己办的个体企业新郑市金华机械厂
           此,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 《中华人               ( 以下简称金华机械厂) 使用, 数额达 38. 71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第                 万元。后歹进学虽然将款退还, 但他利用
           ( 一) 项之规定, 于 2008 年 9 月 17 日裁定      职务之便挪用巨额公款, 归个人进行营利
           如下:                                 活动的行为, 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被告人歹进学辩称, 其行为不构成挪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用公款罪。理由是: 金华机械厂是农机公
                                               司的下属集体股份制企业, 他不知道金华
               2.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检察院                  机械厂是个体性质的, 办厂营业执照的经
                  诉歹进学挪用公款案          ①         手人是马新喜; 该厂使用建房集资款是企
                                               业内部资金调配, 是借用, 不是挪用。
              【裁判摘要】                               被告人歹进学的辩护人为歹进学作无
               一、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因单位经营的               罪辩护。主要理由是: 歹进学主观上没有
           需要, 根据集体决定的意见, 将公款划拨至               挪用公款的故意, 客观上没有实施公款私
           名为个体实为集体的其他企业使用, 没有                 用的行为。使用建房集资款不是为了个人


              ①  案例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5 年第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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