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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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刑事程序 9 0 9
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出
( 一) 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 庭的, 可以拘传其到庭; 因客观原因无法出
( 二) 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 庭, 或者下落不明的, 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
行为; 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
( 三) 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一 ( 二) 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
条第一项、 第二项的规定。 员的, 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
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 应当 代表人出庭。
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自诉人撤诉的, 不 第二百八十一条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
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表人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被告人的
诉讼权利。开庭时, 诉讼代表人席位置于
第十一章 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 审判台前左侧, 与辩护人席并列。
第二百八十二条 被告单位委托辩护
第二百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单位 人, 参照适用本解释的有关规定。
犯罪案件, 除依照本解释第一百八十条的 第二百八十三条 对应当认定为单位
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外, 还应当审查起诉书 犯罪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只作为自然人犯
是否列明被告单位的名称、 住所地、 联系方 罪起诉的, 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
式,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以及代表被告 对犯罪单位补充起诉。人民检察院仍以自
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的姓名、 职务、 联系 然人犯罪起诉的,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方式。需要人民检察院补充材料的, 应当 按照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
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并援
第二百七十九条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 引刑法分则关于追究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
表人, 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 的条款。
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 第二百八十四条 被告单位的违法所
无法出庭的, 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 得及其孳息, 尚未被依法追缴或者查封、 扣
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 有 押、 冻结的, 人民法院应当决定追缴或者查
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 封、 扣押、 冻结。
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 负有作证义务的 第二百八十五条 为保证判决的执
除外。 行, 人民法院可以先行查封、 扣押、 冻结被
第二百八十条 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 告单位的财产, 或者由被告单位提出担保。
件, 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 第二百八十六条 审判期间, 被告单
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的, 应当要求人 位被撤销、 注销、 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
民检察院确定。 产的, 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 应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继续审理。
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第二百八十七条 审判期间, 被告单
( 一) 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 位合并、 分立的, 应当将原单位列为被告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