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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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并注明合并、 分立情况。对被告单位所 近亲属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判处的罚金以其在新单位的财产及收益为 第二百九十二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限。 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 将开庭
第二百八十八条 审理单位犯罪案 的时间、 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自诉人、 被
件, 本章没有规定的, 参照适用本解释的有 告人、 辩护人, 也可以通知其他诉讼参与
关规定。 人。
通知可以采用简便方式, 但应当记录
第十二章 简 易 程 序 在案。
第二百九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第二百八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案件, 被告人有辩护人的, 应当通知其出
公诉案件后, 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 证 庭。
据充分的, 在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时, 第二百九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 案件, 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应当当庭询
见, 告知其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被 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 告知
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同意适 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 确
用简易程序的, 可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并 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在开庭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和辩护人。 第二百九十五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对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案件, 可以对庭审作如下简化:
的案件,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理; 不符合简易 ( 一) 公诉人可以摘要宣读起诉书;
程序适用条件的, 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 二) 公诉人、 辩护人、 审判人员对被告
第二百九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人的讯问、 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
的, 不适用简易程序: ( 三) 对控辩双方无异议的证据, 可以
( 一) 被告人是盲、 聋、 哑人; 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
( 二) 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 明; 对控辩双方有异议, 或者法庭认为有必
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要调查核实的证据, 应当出示, 并进行质
( 三) 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证;
( 四) 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 ( 四) 控辩双方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
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实、 证据没有异议的, 法庭审理可以直接围
( 五) 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绕罪名确定和量刑问题进行。
( 六) 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判决宣告前
构成犯罪的; 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 七) 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 第二百九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独任
形。 审判过程中, 发现对被告人可能判处的有
第二百九十一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期徒刑超过三年的, 应当转由合议庭审理。
的案件,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 第二百九十七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款规定的, 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及其 案件, 一般应当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