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7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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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刑事程序   1 0 3 3

           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的;                       人民检察院的;
               ( 六) 其他违法情形。                        ( 四) 罪犯被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
               第六百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监         行后, 未依法交付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
           狱在收押罪犯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构实行社区矫正的;
           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 五) 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
               ( 一) 对公安机关、 看守所依照刑事诉            没有依法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
           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送交监狱执行                      ( 六) 发现罪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
           刑罚的罪犯, 应当收押而拒绝收押的;                  件, 或者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严重违反暂
               ( 二) 没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 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 或者暂予监外
           决书或者裁定书、 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                 执行的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 应当收监执
           文书而收押的;                             行而未及时收监执行或者未提出收监执行
               ( 三) 收押罪犯与收押凭证不符的;              建议的;
               ( 四) 收押依法不应当关押的罪犯的;                 ( 七) 人民法院决定将暂予监外执行的
               ( 五) 其他违反收押规定的情形。               罪犯收监执行, 并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公
               对监狱依法应当收监执行而拒绝收押                安机关、 监狱、 看守所后, 监狱、 看守所未及
           罪犯的, 送交执行的公安机关、 看守所所在               时收监执行的;
           地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建议承担监督该                      ( 八) 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
           监狱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向监狱提出书面纠                  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以
           正意见。                                及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罪犯, 监狱、
               第六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监         看守所未建议人民法院将其监外执行期
           狱、 看守所等执行机关在管理、 教育改造罪               间、 脱逃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或者对罪犯
           犯等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 应当依法提出                 执行刑期计算的建议违法、 不当的;
           纠正意见。                                   ( 九)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刑期届满,
               第六百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监         未及时办理释放手续的;
           狱、 看守所、 公安机关暂予监外执行的执法                   ( 十) 其他违法情形。
           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依法提出纠                     第六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收到监
           正意见:                                狱、 看守所抄送的暂予监外执行书面意见
               ( 一) 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提请暂             副本后, 应当逐案进行审查, 发现罪犯不符
           予监外执行的;                             合暂予监外执行法定条件或者提请暂予监
               ( 二) 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违反法             外执行违反法定程序的, 应当在十日以内
           律规定或者没有完备的合法手续, 或者对                 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检察意见,
           于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没有省级人民政府                  同时也可以向监狱、 看守所提出书面纠正
           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开具的证明文件                   意见。
           的;                                      第六百四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接到决
               ( 三) 监狱、 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            定或者批准机关抄送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书面意见, 没有同时将书面意见副本抄送                 书后, 应当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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