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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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全部钱财; 如果被告人有抢劫的动机 证实。
和目的, 就不可能将密码箱交还给第一个 本案应解决的争议焦点是: 朱波伟、 雷
被害人, 给第二个被害人退还 150 元返家 秀平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还是强迫交易罪?
路费; 如果被告人有抢劫的犯罪动机和目 【审判】
的, 就不应该驾驶挂有真实牌照的车辆去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认为:
抢劫, 也不应该在得手后还将乘客送到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 “以暴力、
的地, 因为这样很容易暴露自己的真实身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处三
份, 风险太大。因此, 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有下
抢劫罪构成要件, 而是符合强迫交易罪构 列情形之一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
成要件。此外, 被告人系初犯, 有自首情 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节, 认罪态度较好, 积极退赃, 未给被害人 ( 一) 入户抢劫的; ( 二)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
造成损失, 建议从轻处罚。 抢劫的; ( 三)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的; ( 四) 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2005 年 9 月 8 日晚 21 时许, 被告人朱 ( 五) 抢劫致人重伤、 死亡的; ( 六) 冒充军
波伟驾驶渝 BT0735 号出租车, 在菜园坝火 警人员抢劫的; ( 七) 持枪抢劫的; ( 八) 抢
车站附近搭载乘客皮广思去重庆汽车北 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 救灾、 救济物资的。 ”
站。途中, 朱波伟先是劝皮广思入住宾馆, 这是刑法规定的抢劫罪。本罪的犯罪主体
遭拒绝后又采用语言威胁等手段, 强行从 是年满 14 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
皮广思上衣口袋内搜走 100 元, 将皮广思 然人; 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送达目的地。次日凌晨 1 时许, 朱波伟在 和公民人身权利, 侵犯的对象是国家、 集
江北机场搭载乘客杨建国去菜园坝, 途中 体、 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和他人人身; 犯罪
搭载欲一同返回重庆市渝中区的被告人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并具有将公私
雷秀平。在前往菜园坝途中, 朱波伟、 雷 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
秀平要求杨建国支付 480 元出租车费, 杨 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 保管者或者守护
建国不从, 朱波伟、 雷秀平即以语言威胁 者当场使用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
杨建国, 雷秀平还对杨建国强行搜身, 搜 施强制的方法, 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
出 650 元。将杨建国送至目的地后, 应杨 害人立即交出财物。
建国的请求, 朱波伟、 雷秀平退还杨建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 : “以暴力、
150 元, 强行收取了剩余的 500 元。同月 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 强迫他人提供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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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日、6 日, 朱波伟、 雷秀平先后到公安 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 情节严重的, 处
机关投案, 如实供述了作案经过, 并退出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
赃款 600 元。 处罚金。 ” 这是刑法规定的强迫交易罪。本
上述事实, 有被害人皮广思和杨建国 罪的犯罪主体除自然人以外, 还包括单位;
的报案陈述、 杨建国书写的领条、 证人左光 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英的证言、 机动车行驶证、 营运证、 扣押发 和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犯罪主观方面表现
还物品清单、 辨认笔录、 被告人供述等证据 为直接故意, 目的是在不合理的价格或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