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P. 501
4 6 4 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童罪立案侦查。 4. 非法剥夺、 限制被拐卖的妇女、 儿童
( 八) 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 出卖捡 人身自由的, 或者对其实施伤害、 侮辱、 猥
拾的儿童的, 均以拐卖儿童罪立案侦查。 亵等犯罪行为的, 以非法拘禁罪, 或者伤害
( 九)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偷盗婴幼儿 罪、 侮辱罪、 强制猥亵妇女罪、 猥亵儿童罪
的, 以绑架罪立案侦查。 等犯罪立案侦查。
( 十) 犯组织他人偷越国( 边) 境罪, 对 5. 明知被拐卖的妇女是现役军人的
被组织的妇女、 儿童有拐卖犯罪行为的, 以 妻子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以破坏军婚
组织他人偷越国( 边) 境罪和拐卖妇女、 儿 罪立案侦查。
童罪立案侦查。 ( 三)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 儿童后又出
( 十一) 非以出卖为目的, 拐骗不满 14 卖的, 以拐卖妇女、 儿童罪立案侦查。
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 ( 四) 凡是帮助买主实施强奸、 伤害、 非
以拐骗儿童罪立案侦查。 法拘禁被拐卖的妇女、 儿童等犯罪行为的,
( 十二) 教唆被拐卖、 拐骗、 收买的未成 应当分别以强奸罪、 伤害罪, 非法拘禁罪等
年人实施盗窃、 诈骗等犯罪行为的, 应当以 犯罪的共犯立案侦查。
盗窃罪、 诈骗罪等犯罪的共犯立案侦查。 ( 五)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 儿童, 按照被
办案中, 要正确区分罪与非罪、 罪与罪 买妇女的意愿, 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
的界限, 特别是拐卖妇女罪与介绍婚姻收 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 不阻碍对其进
取钱物行为、 拐卖儿童罪与收养中介行为、 行解救的, 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 以及绑架儿童 四、 关于自首和立功
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界限, 防止扩大打击面 ( 一) 要采取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刑法
或者放纵犯罪。 关于自首、 立功等从宽处理的刑事政策。各
三、 关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 儿童犯罪 地可选择一些因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
( 一)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 儿童的, 以收 表现而给予从轻、 减轻、 免除处罚的典型案
买被拐卖的妇女、 儿童罪立案侦查。 件, 公安宣传报道, 敦促在逃的犯罪分子尽
( 二)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 儿童, 并有下 快投案自首, 坦白交待罪行, 检举、 揭发他人
列犯罪行为的, 同时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 的犯罪行为, 提供破案线索, 争取立功表现。
儿童罪和下列罪名立案侦查: ( 二) 要做好对犯罪分子家属、 亲友的
1. 违背被拐卖妇女的意志, 强行与其 政策宣传工作, 动员他们规劝、 陪同有拐卖
发生性关系的, 以强奸罪立案侦查。 妇女、 儿童犯罪行为的亲友投案自首, 或者
2. 明知收买的妇女是精神病患者( 间 将犯罪嫌疑人送往司法机关投案。对窝
歇性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 或者痴呆者 藏、 包庇犯罪分子、 阻碍解救、 妨害公务, 构
( 程度严重的) 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 以强 成犯罪的, 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奸罪立案侦查。 ( 三) 对于投案自首、 坦白交待罪行、 有
3. 与收买的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发生 立功表现的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在移送
性关系的, 不论被害人是否同意, 均以奸淫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应当依法提出从
幼女罪立案侦查。 轻、 减轻、 免除处罚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