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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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侵犯财产罪   5 6 9

           涉案犯罪行为。因此, 上诉人的行为不构                 职务便利。
           成盗窃罪, 应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一                     根据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关于职务
           审判决定性错误, 请求二审依法改判。                  侵占罪的规定, 所谓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 确认了               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 利用自身的职
           一审查明的事实。                            权, 或者利用自身因执行职务而获取的主
               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 仍然是上诉人               管、 管理、 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这
           杨志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还是职务侵占                   里的 “主管”, 是指行为人在一定范围内拥
           罪。                                  有调配、 处置本单位财产的权力; 所谓 “管
              【二审】                             理”, 是指行为人对本单位财物直接负有保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                  管、 处理、 使用的职责, 亦即对本单位财产
               根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 具有一定的处分权; 所谓 “经手”, 是指行为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秘密窃取                 人虽然不负有主管或者管理本单位财物的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 《刑法》 职责, 但因工作需要而在特定的时间、 空间
           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 职务侵占罪是指                 内实际控制本单位财物。因此, 构成职务
           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利用职务               侵占罪, 就必然要求行为人在非法占有本
           上的便利, 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                 单位财产时, 以其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限、
           占为己有的行为。                            职责为基础, 利用其对本单位财产具有一
               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都是刑法第五章                定的主管、 管理或者经手的职责, 在实际支
           规定的侵犯财产类犯罪。两者的共同之处                  配、 控制、 处置本单位财物时实施非法占有
           是: 行为人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                 行为。如果行为人仅仅是在自身工作中易
           物的犯罪目的, 都侵犯了公私财产的合法                 于接触他人主管、 管理、 经手的本单位财
           权利。两者的区别之处是: 一、 职务侵占罪               物, 或者熟悉作案环境, 而利用上述工作中
           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即只能是公司、 企               形成的便利条件秘密窃取本单位的财产,
           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盗窃罪的主体则                  则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应依照
           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 以盗窃罪
           的一般主体; 二、 职务侵占罪在客观上表现               定罪处罚。本案中, 上诉人杨志成在实施
           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本单位数额较大                 涉案行为、 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时, 虽然在
           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具体的非法                 一定程度上确实利用了身为郑州丹尼斯有
           占有行为方式多种多样, 包括窃取、 骗取、 限公司电脑室人员、 易于接触公司电脑的
           直接侵吞等。盗窃罪在客观上则表现为秘                  工作便利, 但其既不具有主管、 管理或者经
           密窃取公私财物; 三、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               手本单位财物的职责, 也不具有管理本单
           象是行为人所在单位的财物, 而盗窃罪的                 位 VIP 积分卡充值系统的职责, 亦不掌握
           犯罪对象则是不特定的公私财物。                     VIP 积分卡充值系统的程序密码, 其最终
               判断上诉人杨志成的行为究竟构成盗                实现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的犯罪目的, 是
           窃罪还是职务侵占罪, 关键在于分析杨志                 通过实施秘密窃取的盗窃行为, 而非利用
           成实施涉案犯罪行为时是否利用了自身的                  其自身职务上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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