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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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9 8 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而不是实施抢劫犯罪的辩护意见, 法院认                 条、 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第五十七条第一
           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为索取法律               款、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八条、
           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九
           罪问题的解释》 的规定,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               条、 第一百三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
           贷、 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 非法扣                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押、 拘禁他人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                解释》 第十七条第三款、 第二十七条、 第二
           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在上述规定情形下                   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于 2007 年 8
           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前提条件, 是实际存在                 月 15 日判决如下:
           高利贷、 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而                     一、 被告人梁克财犯抢劫罪, 判处死
           本案中, 除梁克智、 被告人梁克财的供述                刑, 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
           外, 没有任何证据可证明梁克智与潘汉英                 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之间存在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 也没有任                     二、 被告人梁克智犯抢劫罪, 判处有期
           何证据证明潘汉英在赌博中设下骗局骗                   徒刑十五年, 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并处罚金
           取梁克智的财物, 且根据梁克智的供述, 50 万元。
           其也仅是怀疑潘汉英在赌局中设计骗取                       一审宣判后, 被告人梁克智、 梁克财在
           其赌资。因此, 二被告人非法劫 持 潘 汉               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 公诉机关亦未提出
           英, 逼迫潘汉英交出财物的行为不属于上                 抗诉, 对梁克智的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对
           述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 其行为不应以非                 梁克财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由肇庆
           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梁克智及其辩护人                   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广东省高级人民
           关于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的辩护理由                   法院核准。
           不成立, 不予采纳。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 确认了
               综上, 被告人梁克智、 梁克财以非法占             一审查明的事实。
           有为目的, 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 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认为:
           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 且犯罪情节恶劣, 后                   被告人梁克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伙
           果严重, 应依法惩处。梁克智系本案犯意                 同原审被告人梁克智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
           提出者、 纠合者,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                人财物, 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梁克财在
           用, 是主犯。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 抢劫共同犯罪中使用暴力致被害人潘汉英
           可从轻处罚。梁克财在实施共同犯罪的过                  死亡, 犯罪情节恶劣, 后果严重, 依法应判
           程中使用暴力致被害人潘汉英死亡, 犯罪                 处死刑, 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 可对其从轻
           情节恶劣, 后果严重。鉴于其在案发后投                 处罚,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原审判决
           案自首, 且认罪态度好, 依法可对其从轻处               认定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 充分, 定罪准确,
           罚。梁克财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                  量刑适当, 审判程序合法。
           纳。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                     据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
           确实、 充分, 罪名成立, 应予支持。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最
               据此,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               高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第二百六十三条、 第三十六条、 第四十八                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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