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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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刑事程序 9 6 9
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
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 或者决定逮捕, 应当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
一的犯罪嫌疑人,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 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报请许可
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手续的办理由侦查机关负责。
( 一) 不符合本规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至 对担任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
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逮捕条件的; 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应当层报该代
( 二) 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 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情形之一的。 报请许可。
第一百四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 对担任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
罪行较轻, 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 具有 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可以直接报请
以下情形之一的, 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 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
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务委员会许可, 也可以委托该代表所属的
( 一) 属于预备犯、 中止犯, 或者防卫过 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
当、 避险过当的; 可; 对担任乡、 民族乡、 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 二) 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 共同犯罪 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由
中的从犯、 胁从犯, 犯罪后自首、 有立功表现 县级人民检察院报告乡、 民族乡、 镇的人民
或者积极退赃、 赔偿损失、 确有悔罪表现的; 代表大会。
( 三) 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犯罪后 对担任两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有悔罪表现, 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 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分别依
损失的; 照本条第一、 二、 三款的规定报请许可。
( 四) 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 对担任办案单位所在省、 市、 县( 区) 以
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 经审 外的其他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
查, 认为和解系自愿、 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 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应当委托该代表
提供担保的; 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
( 五) 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 请许可; 担任两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 本人 的, 应当分别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
有悔罪表现, 其家庭、 学校或者所在社区、 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
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 帮教条
第六节 强制措施解除与变更
件的;
( 六) 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第一百四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符合刑事诉讼法 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人民检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嫌疑人, 人 察院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 要求解
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 可以 除强制措施的, 由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或
在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逮捕决定的同 者公诉部门审查后报请检察长决定。人民
时, 向侦查机关提出监视居住的建议。 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担任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