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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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犯罪与刑罚 2 2 7
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审理过程 向金、 母亲李凤钰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中, 袁南京、 刘钰又申请撤回上诉。 原告, 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 充 起诉书指控: 2005 年 5 月 5 日凌晨,
分, 定罪准确, 量刑适当, 审判程序合法。 被告人彭崧服食摇头丸后药性发作, 在其
依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 暂住的福州市鼓楼区北江里新村 6 座 204
和国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 室内, 持刀捅刺同室居住的被害人阮召森
三十九条、 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于 2007 的胸部, 阮召森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
年 6 月 19 日裁定如下: 鉴定, 阮召森因左胸部被单刃锐器刺中导
准许上诉人袁南京、 刘钰撤回上诉。 致肝脏破裂大出血死亡。当日 21 时许,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彭崧主动到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刑侦支
队重案大队投案自首。彭崧的行为已经构
2.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诉 成故意杀人罪, 提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彭崧故意杀人案 ① 依法惩处。
公诉机关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以下
【裁判摘要】 证据:
行为人因吸毒后产生神志异常而实施 1. 证人李庆玲 ( 被害人阮召森的女
危害社会的行为, 构成犯罪的, 依法应当承 友) 的证言, 证明案发当天她和阮召森及被
担刑事责任。 告人彭崧一起回到暂住处, 阮召森对彭崧
【案情】 的女友余巧梅说 : “彭崧吃了摇头丸, 人很
公诉机关: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不清醒。 ” 彭崧回到房间后, 无故打了余巧
被告人: 彭崧, 男,23 岁, 无业, 住福建 梅两巴掌, 余巧梅就离开了。她看到彭崧
省古田县杉洋镇杉洋村。2005 年 5 月 6 躺在床上, 眼看天花板, 神情呆滞。阮召森
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同年 拿水给他喝, 他也不喝。后彭崧到厨房拿
6 月 10 日被逮捕。 一把水果刀对着阮召森比划, 阮召森劝他,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 阮向金, 男, 他笑了笑, 转身走向大厅。阮召森和她准
54 岁, 农民, 住福建省大田县大甲乡邹洋 备离开时, 彭崧双手持刀朝阮召森心窝处
村, 系被害人阮召森之父。 捅了一刀, 拔出来后刀上有血。阮召森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 李凤钰, 女, 伤后就往楼下跑。她因害怕躲进厨房, 彭
50 岁, 农民, 住址同阮向金, 系被害人阮召 崧跟进来, 她哀求彭崧不要杀她, 彭崧停了
森之母。 下来, 对她笑了笑转身出门去追阮召森。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彭 阮召森与彭崧是好朋友, 因此才让彭崧和
崧犯故意杀人罪, 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 他女友搬过来一起住, 至案发时已经同住
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阮召森的父亲阮 十几天。阮召森从没有吃过摇头丸, 听余
① 案例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 年第 7 期。

